陳皓桓梁國雄等認煽惑10.20遊行 控方指當日暴力令中銀損失500萬
前年政府實施《禁蒙面法》後,引起莫大的社會迴響,7名泛民人士包括陳皓桓、梁國雄、何俊仁等,涉煽惑及組織當年的10.20九龍遊行,所有人今日(19日)在區域法院認罪。案情提到,遊行隊伍在廣東道與柯士甸道交界停下後,示威者未按陳皓桓呼籲散去,並繼續在油尖旺一帶聚集,而當日出現多項暴力事件,包括中銀分行被破壞等,中銀報稱當日損失逾500萬元。案件明日將會進行求情。
7名被告:陳皓桓、梁國雄、何秀蘭、何俊仁、黃浩銘、楊森及吳文遠。除了何俊仁外,其餘6人承認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而陳皓桓、梁國雄、何秀蘭、及何俊仁則另承認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本案除了黃浩銘外,其餘被告均因為另外的案件服刑或還押中。
禁蒙面法生效後舉行遊行
案情指,2019年10月4日政府實施禁蒙面法後,民陣申請在當年10月20日在尖沙咀進行集會,並遊行至高鐵西九站,目的為「廢除惡法、獨立調查、重組警隊」,但最終警方拒絕批准集會及遊行。
事前記者會呼籲公眾參與
不過,陳皓桓、梁國雄、何秀蘭、及何俊仁仍在10月19日召開記者會,表示仍會按原定主題、路線舉辦遊行,並呼籲公眾參與,但警告當日會有被捕的風險。陳皓桓直指舉辦當日遊行為作公民抗命,何俊仁則表示「希望勇武同埋和平既力量一齊繼續公民抗命既運動」。
除何俊仁外餘下6名被告均有到場
案發當日,即當年10月20日,大批群眾在尖沙咀梳士巴利道聚集,警方曾作出警告,但群眾拒絕離開。除了何俊仁外,其餘6名被告均有份手持「五大訴求,缺一不可」的橫額。陳皓桓更呼籲示威者戴上黑口罩,又提醒參與者「被捕支援熱線」,希望參與者抵達高鐵西九站終點後,流水式散去。多名被告帶領示威者叫口號,包括「我有權蒙面無需共產黨批准」。
6名被告持橫額領群眾遊行
及後,6名被告手持橫額帶領群眾遊行,吳文遠全程戴著黑口罩,沿途亦不斷高呼口號,當隊頭行到廣東道與柯士甸道交界時,陳皓桓表示知道有「手足」已堵塞通往西九站的道路,於是在該交界指示群眾散去。
當日優品360亦損失177萬
雖然由6名被告組成的隊頭已停下,但大批示威者未有離開,並作出不同的暴力行為,如襲擊途人、擲硬物等,並繼續在油尖旺一帶聚集,有示威者闖入中銀分行進行破壞,亦有示威者向警方擲汽油彈,有警員左手因而著火。事件嚴重阻礙文通以及損壞不少財產,中銀報稱損失逾500萬元,優品360則稱損失177萬元。
案件編號:DCCC535/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