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首引宣揚恐怖主義罪拘港大生 逾兩成國安處個案因言被捕

撰文:陶嘉心
出版:更新:

港大學生會評議會因曾通過動議,對七一刺警案疑兇梁健輝自戕身亡,表示「深切哀悼」及「感激犧牲」。警方國安處今早(18日)拘捕該校四名學生,指他們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第27條「宣揚恐怖主義罪」,為國安處首次引用該條文採取拘捕行動。
《香港01》統計,《港區國安法》實施至今,至少約143人涉違相關條例被捕,當中逾兩成人被捕原因,涉及言論或文字,包括部份口號或展示標語,涉及罪行包括被指涉嫌串謀發布煽動性刊物、發表煽動文字等。

延伸閱讀︰七一刺警案|網民發帖稱疑兇為烈士或義士 湯家驊稱有機會被檢控

▼7月9日 港大學生會幹事會道歉並辭職▼

「七一刺警案」後共拘8人均涉言論問題

《香港01》記者統計,涉及「七一刺警案」相關案件,累計有8人被捕。除今日4名港大生的案件外,其餘4名被捕者,被指早前在社交平台的言論涉及「煽惑他人殺警」,由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調查。另有1名網媒前女記者,因獨家直播襲警過程須協助調查。

警國安處首引用宣揚恐怖主義罪拘捕

國安處今早(18日)拘捕港大學生會評議會四名成員,是《港區國安法》實施以來,首次引用當中第27條「宣揚恐怖主義罪」。據原文,「宣揚恐怖主義、煽動實施恐怖活動的,即屬犯罪」。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於7月10日撰寫網誌,引述內地學者讀本指不能以言論自由辯解「宣揚恐怖主義罪」。(律政司網頁截圖)

律政司曾引述內地學者讀本 指不能以言論自由辯解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於7月10日曾撰寫網誌,律政司網誌曾引述由清華大學國家治理研究院院長王振民,有份撰寫的《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讀本》,解讀宣揚恐怖主義罪。鄭若驊當時指,「宣揚是指為恐怖主義理論和實踐進行宣傳、辯護或者頌揚的行為,在宣揚恐怖主義問題上,任何人不得以言論自由、出版自由、新聞報道自由等理由,對恐怖主義活動及其信念或理論進行鼓吹或者辯解,不得為危害公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公共秩序的『攬炒』口號和主張進行宣傳或者喝彩。」

▼7月16日 警方國安處人員進入港大校園蒐證情況▼

+10

逾兩成被捕個案被指言論涉違法

另外,據本網統計,港區國安法實施至今,國安處至少已拘捕約143人,逾兩成人被捕原因,或被捕原因之一,涉及言論被指違法,如有住戶在單位外掛「光時」橫額、或單位鐵閘貼有「光時」海報被捕。

翻查被捕者涉案資料,有個案未以國安法條文檢控,而是以《刑事罪行條例》起訴。惟因案件涉《國安法》性質,由國安法指定法官審理案件,被告亦須還押,如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因涉在街站叫喊「光時」等口號,被控發表煽動文字罪等14罪;教育學院文員曹雪芯和中四學生黃俊偉被指涉製作文宣,被控串謀刊印、發布、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罪。

+6

最近,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推出「羊村」系列兒童繪本,五名理事上月被警方國安處拘捕,被指繪本內容涉及反修例事件及「12港人案」。警方認為是製造仇恨、灌輸反政府思想。該工會主席黎雯齡及外務副主席楊逸意,被控違反《刑事罪行條例》串謀發布煽動刊物,亦須還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