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華懋慈善基金2800萬 陳振聰被頒令破產 反指無債一身輕
商人陳振聰在已故華懋集團前主席龔如心遺產案中敗訴,之後被裁定偽造遺囑罪成,遭判囚12年。同時,他因拖欠華懋慈善基金在遺產案和其後上訴案的訟費,涉款約2800萬元,遭對方申請破產。而案件今(12日)在高等法院處理時,法官頒令陳振聰破產。惟陳被頒令破產時後,未見影響心情,笑言出獄後已過破產生活。而時破產令反使他不用煩惱債項,可謂「無債一身輕」。
陳被頒令破產後 反指使他不用煩惱債項
遭法庭頒下破產時後,陳振聰向傳媒表示,破產令對他沒有實際影響,笑言生活「已受到最大限制」,直言自己「信用卡無啦,錢無啦,乜都無啦」,又透露出獄後已在過破產生活,但破產令使他不用煩惱債項,可謂「無債一身輕」。
他亦解釋,向法庭申請延期處理破產令是為了公義,相信公義會彰顯,可惜公義卻受到傷害。對訴會否就破產令上訴,他指會與律師商討,並繼續申請法援,若條件合適,不排除會提出上訴。
他表示,現時會集中於在內地廈門控告華懋慈善基金等的案件,又指相信案件結果會顯示,有人作犯法行為令他坐了8年冤獄。他亦透露,自己已籌錢向華懋支付了二千多萬訟費,但知道有人犯法而令他入獄,所以已沒理由繼續籌錢。
而陳在胞弟陪同下,乘搭的士離開法院。
法官透露 陳振聰未有支付費用 律師樓因此不再代表
代表華懋慈善基金的律師先陳詞,指本案涉款源於龔如心遺產案和其後上訴案的訟費。惟截至去年八月,陳拖欠華懋慈善基金約為2800萬元。
基金一方指,陳於去年向高等法院提出民事訴訟,指華懋慈善基金與一間律師事務所合謀不法籌集官司費,令陳在遺產案及偽造遺囑案相繼敗訴。惟基金一方質疑,陳早於2016、2017年間已知悉相關說法,但至去年才提出民事訴訟。基金一方強調,相關指控不實。而即使如陳振聰所指,基金籌集官司費有問題,亦不能因此指稱龔如心遺產案的裁定不穩妥。
而陳振聰親身陳詞先解釋,自已在本案原有律師代表,但該律師行於3日前表示,不會再代表陳。他因此申請法援,但未能於短時間內填妥相關資料。法官陳靜芬庭上指,法庭已收到該律師樓的信件,該律師樓指陳未有支付費用,因此不再代表陳。
▼7月3日陳振聰出獄▼
指妻子拒出售聯名持有物業
他續指,自已一直努力應付訟費,在服刑期間已支付部份款項。惟他坦言現時「已經無哂錢」,又指與妻子聯名持有物業,但對方拒賣樓。兩人曾為賣樓問題爭拗,更於2017年為此事鬧離婚。
陳振聰又指,已就華懋慈善基金不法籌集官司費一事,入稟廈門法院,而該案已排期於本年11月開案處理。陳強調,該案「有可能搵出事實真相」,包括遺產案中證人的可信性。
他又強調,並非以此方法避免被頒令破產,自已有足夠誠意去清還訟費。若他被頒令破產,反令基金一方未能取回款項。他要求法庭給予時間,讓他申請法援處理破產案件,以及和妻子商討出售物業,支付拖欠的訟費。
而他在法官查問下承認,尚拖欠龔如心遺產管理人和稅務局款項。
法官指即使陳妻願意賣樓 也不足以向陳振聰的所有債權人還債
法官陳靜芬指,本案入稟至今近一年,陳應可作出任可有關本案的申請,但即使陳申請法援,相信也不會獲批,因為陳欠債是不爭事實。再者,正如陳如說,其妻在他多次游說下,也不願賣樓,法庭認為沒原因再給他時間。
除了華懋慈善基金外,陳仍拖欠稅務局及龔如心遺產管理人巨款,即使其妻願意賣樓,也不足以向所有債權人還債。雖然陳提出一些指控,但陳官認為指控不會影響遺產案的結果,即使指控成立,亦不會對他造成所指稱的損失。
陳官也表示,即使華懋慈善基金獲其物業的押記令,由於陳妻不同意賣樓,基金也難以變賣物業抵債,因為相信沒有人會願意只購買物業的一半業權,最終她頒令陳破產,並需支付是次聆訊的訟費予基金一方。法官將於明天頒發判辭,解釋理據。
案件編號:HCB6563/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