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P男怨女友搭的士片瘋傳 私隱公署:已接投訴 平台須移除片段
黃心穎和許志安自「安心事件」於2019年4月爆出後,事業和形象均直插谷底。不過,二人不倫戀的證據片段,來自的士的行車記錄儀,其實關乎到乘客的個人私隱。惟直至今日,網上仍然流出不少涉及私隱的影片,例如Facebook群組最近流傳一段情侶的對話片段,當中男主角稱搭18P巴士回家比搭的士好,言談間埋怨女友為何要選擇搭的士,片段沒有任何違法或不雅內容,但都被司機在網上公開,引起網民對於的士乘客私隱的熱議。
汽車交通運輸業總工會的士司機分會主任杜燊棠指,的士司機上傳影片雖然屬個人自由,但行為已侵犯乘客的私隱,違反《私隱條例》與交通相關的條文。他推斷,司機上傳影片只為逞一時之快,「佢哋覺得自己好威,人哋冇,佢有,係第一手資料。」
Facebook群組「理財妙法 按揭扣稅慳稅 分享區」昨日便有網民發布一段來自行車記錄儀的影片。片段中男方不斷埋怨女友花錢乘搭的士,強調可選擇坐巴士或自駕回家。「(養車)4,500蚊一個月呀,你估平呀?咁我咪唔飲酒囉,我揸車咪得囉,使乜搭的士,隔離有18P直接返堅尼地城喎,做咩要搭的士啫?」期間女友不斷想拖他的手安撫他,但他都縮手拒絕,更表示「我唔想笑呀。」女友在旁一直默不作聲。
而該帖文的主題為「你知唔知我哋財政狀況係好唔健康?」,批評片段中的男方比家庭主婦更囉嗦,形容為男人之恥,更揶揄「其實冇錢就唔好養車」。而片段不足一日,已獲得逾1,200個讚好及逾600個回應,更被轉載至多個不同的Facebook群組。不過,有多名網民留言指責上傳者職業失德,不解為何情侶吵架,亦被放至網上「公審」。
如當事人不追究 私隱專員公署「無能為力」
其實藝人黃心穎及許志安的「偷食」片段,懷疑於的士車廂內被拍下。私隱專員黃繼兒當時曾表示,已就事件去信予事件中受害者的公司,惟對方回覆指「希望將事件放低」。黃亦指,由於事件真相未明,法例亦無授更多權利予公署跟進,如當事人不追究,公署亦「無能為力」。
《香港01》就今次事件再向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查詢,獲回覆指公署不評論個別事件。一般而言,的士屬較小型的交通工具,於細小的士車廂空間內安裝攝錄裝置,其收集乘客的影像及錄音能確定乘客個人身份的機會較大,加上若當事人的身份已被識辨,或所攝錄的影像是可用作識辨當事人,有關行為便可能構成收集個人資料。
公署特別提出兩點,指司機須以切實可行的方式告知乘客已啟動閉路電視的攝錄功能,例如在車廂當眼位置張貼顯眼的告示提醒乘客。另外,除非得到乘客自願和明確的同意,否則相關影像不能用於收集資料目的以外的用途(包括在互聯網上披露)。
公署稱,任何人士如懷疑其個人資料私隱被侵犯,可以向私隱公署作出查詢或投訴。而由去年至今,私隱公署共接獲四宗相關投訴。
公署於周四(12日)再跟進回覆,指公署已接獲有關個案的投訴,並已經依據既定機制展開調查。此外,私隱公署已向有關平台發信要求盡快移除相關錄影片段。
的士工會籲司機上傳影片前三思 以免違反《私隱條例》
汽車交通運輸業總工會的士司機分會主任杜燊棠表示,的士司機上傳行車記錄儀影片,屬個人自由,工會亦難以阻止,故呼籲司機上傳影片前要三思。他坦言,過去確實有的士司機因上傳乘客的片段被控告,最後需道歉和解,更影響到市民對的士業界的印象。
杜以自身為例指,曾有乘客過度敏感,斥責他的行車記錄儀正在偷拍,但鏡頭事實上在拍攝馬路情況。他重申,上傳影片已侵犯乘客的私隱,認為司機只為逞一時之快,「佢哋覺得自己好威,人哋冇,佢有,係第一手資料。」
杜續指,行車記錄儀的原意為記錄證據,若司機與乘客發生糾紛時,可作呈堂證供使用。他亦指,在未得到乘客的同意便上傳影片,確實違反《私隱條例》與交通相關的條文,惟交通警等執法部門沒明確指引,亦較少向司機要求取得行車記錄儀的片段,因此成為灰色地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