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羅前職員涉騙家長210萬 2不懂英語事主疑誤信捐款可助子女入學

撰文:梁芷君
出版:更新:
女被告朱柳英(左)及男被告吳美全(右)均否認訛騙哈羅家長金錢。(資料圖片)

哈羅香港國際學校的一名前助理入學主任,涉嫌向3名不諳英文但渴望子女入讀該校的家長埋手,訛稱若他們願資助建設哈羅上海分校150至250萬,子女便可優先獲校取錄,兩家長不虞有詐,合共支付210萬,其中一名家長更因不識英文,連支票抬頭人一欄都叫主任填寫。主任被指把支票填成其男友之名,其男友亦有把支票存入戶口。該主任及其男友被控以欺詐及洗黑錢等罪名,案件今(16日)在區域法院開審。

女被告朱柳英(26歲)及男被告吳美全(25歲),他們否認欺詐、企圖欺詐及洗黑錢共5罪。控辯雙方指,二人在案發時為情侶關係,現已結婚並是夫妻關係。

家長A聽到捐款有助子女入學即捐150萬

控方案情指,女被告在哈羅的工作,主要負責審核人學申請,她會挑選合適申請人參加面試。在2015年4月15日至2016年3月18日期間,女被告先後向3名女家長表示其子女入學面試一般,獲取錄機會不高,但若然捐款150萬至250萬資助建哈羅上海分校,便可獲優先取錄。家長A聞言決定捐贈150萬,女被告期後在電話上敦促A辦理入學手續時,準備一張收款人為「吳美全」的150萬港元支票,她又向A訛稱「吳美全」為哈羅的高層。

女被告又要求家長A不可讓其他人知道捐款一事,並要她親自寫下收款人姓名。A照辦並在辦理入學手續時,將支票交予女被告,但A要求取回收據時,女被告卻拒絕並指有關捐款是以私人身份捐贈。而男被告則將支票存入其銀行帳戶。

家長C主動向校方管理層查問

女被告期後又向家長C訛稱,要求她提供子女的課外活動資料,C遂到哈羅香港,惟到校後,該校的助理註冊主任梁佩華表示從沒有關要求。C準備離開時,女被告即上前制止,並稱有關入學一事只需聯絡她,毋須找梁。女被告之後再重施故技,訛稱可以捐款換學位,C答應分兩期捐款150萬,但堅持女被告以電郵或短訊形式提供帳戶資料,但女被告拒絕。C遂把捐款一事告知學校的管理層,包括人力資源董事陳明媛。C期後再致電女被告並偷錄對話內容。

家長F不懂用英文寫支票抬頭

女被告之後再以同樣藉口欺騙家長F 60萬元,由於F不懂英文,故要求女被告為她填寫支票,並將收款人一欄留空。女被告又著F放心,表示吳姓校董會為她提供收據,惟F多番要求下仍未收到收據,又懷疑自己被騙,故向廉署舉報事件。

女被告在警誡下保持緘默,而男被告則承認存入女被告給予的支票到銀行帳戶,又表示曾問該筆150萬元的來源,但女被告沒有解釋,男被告指事後曾想過該筆錢可能是騙款。

控方亦指哈羅從沒向家長發出任何向哈羅香港或上海捐款及贊助的邀請,更沒有一名名為「吳美全」的高層。控方今讀畢開案陳詞後,案件押後明天續審。

哈羅香港國際學校是英國著名貴族學府哈羅公學(Harrow School)全球第4間分校。(資料圖片)

哈羅是英國著名貴族學府分校

資料顯示,哈羅香港國際學校(Harrow International School Hong Kong)於2012年開校,是英國著名貴族學府哈羅公學(Harrow School)全球第4間分校,是本港首間寄宿制國際學校,設幼稚園、小中學部(K1至Year13),早年獲港府以1,000元象徵式地價批地,校舍達3.8萬平方米,全校1,500名學生,本地生人數不足一半,每年學費由13.7萬元至18.6萬元,吸引不少家長替子女報讀,有指歌手張學友的女兒亦是該校學生。

案件編號:DCCC607/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