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券|網上買賣平台湧現打折套現消費券 律師:買賣涉串謀詐騙

撰文:鄧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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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期電子消費券日前開始發放,政府曾多次提醒若發現有人合謀套現消費券或會依法追究。不過,近日仍有商戶借機加收手續費,亦有市民尋求套現途徑。《香港01》發現,今日(3日)仍有人在網上買賣平台開宗明義以「收5000元消費券」作招徠,以八五折至九折為市民兌現,即平均每人可兌1,700元至1,800元現金。相關收購消費券的人士又引述多宗「成功案例」的網上交易方式,並「承諾」5分鐘內完成交易過數。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提醒,若不存在消費,買賣雙方,連同協助或鼓勵參與的中介人,也有串謀詐騙之嫌,若罪成最高可判囚14年。

八五折兌現消費券 聲稱比平面七折著數

《香港01》記者發現,有人在買賣平台「Carousell」開新帳戶,以「八五折收5,000元消費券,大量收」作招徠,並標明「任何手機銀包都可」,有關買賣告示在同日下午已被平台刪除。

該「買家」自稱經營「點數卡」生意,正大量招收消費券,希望賺取差價,「八五折好高架啦其實,出面都係收緊七折」。

▼8.1 電子消費券發放首日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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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家明言存違法風險 建議網上交易

買家提供網上交易或到觀塘面交兩選項,惟直言兌現消費券涉嫌犯法,大多數人會選擇網上交易:「消費券政府講到明唔可以兌、轉讓或賣,所以都係私人收,好少面對面,但係你想都無所謂嘅。」

「四人同行」享更多優惠 每人可換1,800元

他又說,不論是網上交易或面對面交易,均可在短時間內完成,若「四人同行」更可提高至九折優惠:「如果四個都兌曬,九折同你收,每個可拎1,800,我自己都賺好少,賺差價。」

買家其後多次遊說,又透露已與至少8人成功交易,確保參與者可收到回贈:「唔使驚收唔到錢,一定收到錢,我自己做,都係賺你個差價」。他建議可先兌2000元,待收妥後再進行下一筆交易,「好多人搵我兌,淨係琴日都差唔多八個兌咗,咩手機錢包都無問題!」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回覆《香港01》表示,若不存在消費行為下將消費券兌換成現金,參與者均有機會被控串謀詐騙罪,最高可判囚14年。(資料圖片)

陸偉雄:買賣雙方、中介或涉串謀詐騙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回覆《香港01》表示,上述營運模式不存在消費,參與其中者,機會涉及串謀詐騙罪,最高可判囚14年。

他解釋,政府派發消費券原意是鼓勵市民消費,「唔消費係無資格領取消費券」,不論是參與市民、相關商戶,又或從旁協助或鼓動參與的中介人,即使是親友,也有機會涉及刑責。他提醒市民勿敵墜法網,建議「洗錢先用消費券,要儲錢就儲起人工、零用錢。」

Carousell發言人指,一直嚴肅處理平台上各種非法及違禁產品,並詳細列出了違禁品清單,當中包括轉售或兌現由政府發放的消費券。根據守則,任何違反守則的商品均會被移除,違反規定的用戶亦有可能受到相關懲處,包括限制交易權限或永久停用帳號,按違規的嚴重程度及次數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