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丁舞導師抽脂亡|涉無專科醫生下施用深度麻醉 女西醫否認誤殺
體重逾110公斤的拉丁舞女導師往美容院接受背部抽脂療程,期間失去知覺,最終不治。負責施行手術的女西醫,涉嚴重疏忽被控誤殺,案件今(19日)在高等去院開審。控方開案陳詞透露,女西醫在手術中曾向事主施用深度鎮靜麻醉,卻未有麻醉科醫生在場,且當時事主面部向下,呼吸不便,但女西醫未有為她提供足夠氧氣。
女被告關孝孜,38歲,被控於2014年6月26日,在尖沙咀加拿分道重生植髮中心,因嚴重疏忽而非法殺死李嘉瑩(32歲)。
李事發前約兩個月曾接受腹部抽脂療程
控方開案陳詞指,被告於2006年在香港大學取得醫科學位,翌年執業。死者李嘉瑩於2014年兩次到尖沙咀「重生植髮中心」進行抽脂療程:第一次為2014年4月30日,被告替她抽取腹部的脂肪;案發當日作第二次療程,主要針在李的背部抽脂。
控方指,被告為李的醫生,對李負有謹慎責任。惟被告違反該責任,構成嚴重疏忽,為李死亡的主因。
李呼吸不便卻未獲提供足夠氧氣
李接受的第二次療程需時約3小時,李需要接受深度鎮靜麻醉,但當時未有麻醉科醫生在場。此外,李於療程期間面部向下,呼吸不便,但被告未有向李提供足夠氧氣。
被告於下午2時44分離開手術室,留下4名助手,4人中有接待員和見習美容師。此外,只有一人持有助理護士和急救證書,而該助手於同年5月才入職。
李體重達113.5公斤
控辯雙方同意案情指,重生植髮中心於案發時位於尖沙咀加拿分道2號7樓,而8樓則有去斑中心等,該些中心共用設施。
根據被告助理於抽脂療程前的量度,李的體重約113.5公斤,身高約170厘。該療程於案發日上午11時許開始,被告於完成療程後,在下午2時44分離開手術室。
助手發現李鼻鼾聲減弱
於3時半左右,被告助理發現李鼻鼾聲減弱。而被告於下午3時34分返回手術室,隨即指示職員致電999。李於4時12分被送至伊利沙伯醫院,當時已沒有呼吸和脈搏。李於同日5時06分宣告不治,而臨床診斷認為,李於扺達醫院前已去世。
案件編號:HCCC200/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