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發通告 學校聘教師須簽文件列操守要求 注意社交媒體言論

撰文:胡家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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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上周五更新學校聘任教學及非教學人員通告,在教師註冊方面,列明若申請人涉及失德行為,當局會拒絕其註冊申請。另外,當局又促學校透過不同途徑,例如要求教師簽署文件或發出指引,清楚列出學校對教師專業操專方面的要求和期望,提醒應徵者如獲受聘,須謹言慎行,包括注意在社交媒體的言論。
前教育界立法會議員、教協副會長葉建源指,通告未有詳細列明簽署的文件或指引內容的具體要求,擔心會否令學校訂立更多規則,教師出現過度「自我審查」,壓抑原有的言論自由權利。

教育局上周五更新學校聘任教學及非教學人員通告。(資料圖片)

曾涉失德教師 教育局將拒註冊申請

根據教育局最新的「加強保障學童的措施:學校教學及非教學員人員的聘任」通告,在教師註冊方面,通告列明除曾干犯嚴重罪行或作出違法行為的申請人,新增「或涉及失德行為的申請人」,當局會拒絕其註冊申請。另外若這些人士現時為註冊教師,包括「檢定教員」和「准用教員」,當局則會考慮取消其註冊。

另外,通告又提出,學校須保存為收集或本核新聘任員工的教師註冊資料,及紀錄查詢其曾否涉及刑事罪行的相關調查,以便在當局提出要求時遞交或查閱。

教育局指,為了在知情的情況下必須甄選合適僱員,學校必須遵從多項聘用程序。(資料圖片)

要求學校聘請教師時 提供文件簽署或指引

教育局指,為了在知情的情況下必須甄選合適僱員,學校必須遵從多項聘用程序,當中新增要求學校透過不同途徑,例如要求教師簽署文件或發出指引,清楚列出學校對教師專業操專方面的要求和期望,並提醒應徵者如獲受聘,承諾秉持教師專業操守,為學生樹立良好的典範,須謹言慎行,包括注意在社交媒體的言論。當局在通告解釋,因有關言論可能影響學生及社會人士對教師團隊的信心,而其他人員亦須承諾秉持其相關專業的操守,保障學生的福祉。

前教育界立法會議員、教協副會長葉建源認為,當局將加強規管教師言行的責任加諸學校身上,該通告未有詳細列明有關簽署專業操守文件或指引內容的具體要求,關注如何平衡「謹言慎行」的規範,和教師言論自由的保障。他認為,這項新增的聘用程序,對教師有阻嚇作用,但擔心會否令學校訂立更多規則,教師出現過度「自我審查」,壓抑原有的言論自由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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