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姆認掟八個月大女嬰落地 稱無法出席好友喪禮 心情欠佳犯案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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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歲保姆涉在觀塘翠屏南邨照顧8個月大的女嬰時,將她「撻落」鋪了膠墊的地上。父親由閉路電視程式看到事發經過後,隨即解僱她及上載有關片段到社交網站。保母被警方拘捕,涉一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她今(2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認罪。案件押後至7月16日判刑,期間被告須還押。裁判官認為被告受僱主委託,有責任照顧女嬰,但她違反誠信,或判即時監禁。

報稱保姆的被告鍾照萍(56歲)涉於2021年6月18日在觀塘翠屏南邨翠杭樓一個單位內,故意襲擊8個月大的女嬰X,導致X受到不必要的苦楚。

被告警誡下稱 因疫情未能到馬來西亞出席好友喪禮 心情欠佳而犯案

案情指,女童X的父母全職工作,X的父親透過Facebook在6月6日聘請被告照顧X。約兩星期後,案發當天早上近8時,X的父親從實時閉路電視的手機程式,看到被告把女兒「撻落」地上膠墊,馬上回家解僱被告,並他帶女兒到聯合醫院檢查。女兒沒有受傷,但他因為感憤怒,遂將片段和親友分享,片段被上載至互聯網。警方檢視網上涉案片段,經調查後同日拘捕被告。被告在警方警誡下,稱其好友前一日在馬來西亞離世,因疫情無法到馬來西亞出席喪禮,心情欠佳而犯案。

被告庭上承認控罪,辯方求情時指她在馬來西亞出生和長大,因好友離世感傷心,不能控制情緒,她原本當日亦想告假。辯方指,X亦沒有受傷,案件較同類輕微,望法庭輕判。裁判官屈麗雯認為被告受僱主委託,有責任照顧女嬰,批評她違反誠信,很大機會判處即時監禁。案件押後至7月16日,待索取背景、精神及心理報告後判刑,期間被告須還押看管。

案件編號:KTCC1137/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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