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空間】Mr.Funny大埔獻技警呼喝包圍 逾百街坊聲援保住演出

撰文:楊婉婷 梁融軒 王譯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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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街頭藝人蘇春就,今日(1月7日)穿著招牌黑白間條衫、帶著象徵身份的「尖叫雞」,走進大埔四里,雙手靈巧地拋波仔、扭汽球作街頭表演。他表演期間,兩名警員上前截查,指他涉嫌阻街,向他作警告。不少大埔街坊替其不值,要求警員放行,現場一度聚集逾百人為他聲援,警方隨即派出約10名警員增援。最終,警員收隊離開,蘇春就繼續表演,為大埔墟四里這個小區帶來歡笑。

約10名警員截查蘇春就,逾百大埔街坊包圍聲援。(網民Lok Chan攝)
佢地話叔叔無申請,所以唔合法,又阻街,依家係警告。
大埔街坊
警方其後收隊離開,表演繼續。(網民Cola Ho)

警指無申請許可屬違法

今日下午5時許,社交網站facebook的「Tai Po 大埔」群組內,網民上傳一輯相片及片段,指一名街頭魔術表演者在大埔墟大榮里一間便利店對開表演時,遭兩名警員截查。據目撃者透露,警員指他無申請表演許可,故屬於阻街的違法行為,遂向他作出警告,「佢地話叔叔無申請,所以唔合法,又阻街,依家係警告」。

警民一度對峙

事件引來駐足圍觀的大埔街坊不滿,有人更開口阻止警員,逾百名街坊到場聲援表演者,要求警方放行。其後,疑因群情洶湧,警方派出約10名警員到場增援,雙方一度對峙,其後經調停後,警方才收隊離場,表演亦得以繼續。有街坊稱幸得大埔人圍結,成功保護表演者﹕「表演繼續!大埔人夠團結!」至晚上6時許,天色漸暗,但他繼續表演雜技,獲不少街坊捧場支持。

記者向警方了解事件,警方回應事件指,今日下午3時44分,警方接獲報案指有人在大埔大榮里行乞,人員到場調查後,在廣福里發現一名56歲男子在街頭表演,阻塞街道,調查期間男子不合作,其後向現場警員出示身份證,人員向他發出口頭警告。

表演繼續!大埔人夠團結!
大埔街坊
Mr.Funny帶著尖叫雞四處表演,足跡遍及香港。(王譯揚攝)
佢好唔好禮貌,好唔尊重,在表演當中衝入嚟,令觀眾好唔舒服,佢呼喝我,好唔禮貌,我又唔係賊呀,佢又講到我好似行乞咁
Mr.Funny

遭「一柴」警員呼喝 表演被打斷

《香港01》記者透過照片,趕至現場找到該名表演者,發現是著名街頭藝人蘇春就Funny So。他憶述事發情況,指今日下午3時許,他在大埔墟四里的公園內進行第一場表演,惟遭公園保安趕走,他遂轉至大榮里便利店對開空地繼續表演。惟至下午4時許,兩名警員突然到場,指接獲市民投訴,稱他有阻街情況,要求他出示身份證。

蘇坦言,其中一名「一柴」的資深警員態度不太友善,認為他處理不當,「佢好唔好禮貌,好唔尊重,在表演當中衝入嚟,令觀眾好唔舒服,佢呼喝我,好唔禮貌,我又唔係賊呀,佢又講到我好似行乞咁。」其態度令蘇及在場市民俱感到難受,蘇只好配合調查,出示西九表演許可證及身份證。

Mr. Funny認為警方在處理各種事情上,應更為小心,以修補警民關係,「(警隊)係市民心目中失晒分,點解唔想辦法修補印象,令市民對警方觀感好啲。(王譯揚攝)

不過,一名市民替其不值,出言支持蘇,與警員理論,「最主要係一個市民同佢哋理論,覺得佢哋好唔岩,當中一個一條柴嘅資深警員,即刻call多啲人嚟,無必要浪費警力。」 蘇續指,警方在處理此事件中,宜採取較柔和的手法,例如稍等數分鐘,待該段表演告一段落後,才向他作出警告,「令觀眾感受好啲。」

他不諱言,港人近年對警方的看法較負面,認為警方在處理各種事情上,應更為小心,以修補警民關係,「(警隊)係市民心目中失晒分,點解唔想辦法修補印象,令市民對警方觀感好啲。」

一個放滿道具的小箱,陪著蘇作出多場精彩表演。(王譯揚攝)

警方其後收隊離開,惟蘇決定繼續表演,「我唔想畀一個錯誤訊息,你一嚟趕我我就走,會導致警務人員有個錯誤思維,人地一投訴,一趕就趕到我走。」他希望警方日後在處理類似事件上,主動向投訴者解釋他並無犯法,因為根據基本法,香港市民可在公共空間進行藝術交流。蘇亦感謝獲市民力撐,令他得以繼續表演,呼籲港人齊心守衛街頭表演空間,「如果無一啲有心市民支持,個空間只會愈來愈收窄,希望大家保衛我哋嘅核心價值!」

 

蘇春就不時在銅鑼灣表演,2010年曾因在行人專用區表演被票控,獲裁判官於裁定罪名不成立。(Funny So facebook圖片)

網民:大媽播音樂跳舞警不干預

不少大埔區網民得悉事件後,紛紛表態支持蘇春就,更批評警方選擇性執法,坦言入夜後四里經常有大媽播音樂跳舞、有遛狗人士聚集及寬頻公司推銷員擺街站,但從來未見警方執法。有網民估計是附近商舖報警投訴蘇春就阻街,警員才會到場執法。「街坊都好支持,周圍都聽到d師奶叔叔伯伯話差佬而家淨係恰香港人!」

有網民亦力撐街頭表演,稱讚蘇春就是有熱誠的表演者,不應趕絕,「佢好有心呀,表演又有互動又講埋英文,雙語廣播。呢啲表演藝術好值得推廣,路過見到心情都靚啲!」

蘇春就Funny So致力令香港能擁有一條表演街道,推廣表演文化。(Funny So facebook圖片)

曾被控阻街脫罪 

蘇春就Funny So暱稱「有趣先生(Mr.Funny)」,為著名的全職表演藝人及街頭藝人,為香港人熟知,他致力令香港能擁有一條表演街道,推廣表演文化。其表演類型包括默劇、雜技、魔術、花式氣球、踩高蹺等等,常於銅鑼灣及旺角作街頭表演。

官指與眾同樂市民可接受

蘇春就曾因阻街而被警方檢控,幸獲裁判官於裁定罪名不成立,指其目的是為與眾同樂,且市民可以接受。事發於2010年,他因在銅鑼灣行人專用區表演被票控,警方指其違反《簡易治罪條例》第4條(23)節,即在任何公眾地方對他人或交通造成滋擾或阻礙。但其後法院裁定罪名不成立,裁判官劉偉聰指終審庭曾就「阻礙」的定義頒下判詞,指若屬市民可接受範圍,便不算犯法。他認為蘇春就當時與眾同樂,雖對行人造成阻礙,但以現今市民的物質文化水平,必能容忍因文化表演而造成的不便。

入夜後表演仍然繼續。(呂凝敏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