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前副社長陳沛敏 入稟求警歸還新聞材料等資料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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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國安署上周拘捕《蘋果日報》5名高層,並到蘋果大樓等地方搜查,檢走多項資料。其中一名被捕高層、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昨(24日)入稟高等法院,要求警方歸還受法律專業保密權保護、新聞材料或手令範圍以外等資料。

原告為陳沛敏,被告為警務處處長。陳早前表示,將辭去蘋果日報的職務,並於今日生效。

原告在申請書指,警方本月17日根據手令,到蘋果大樓和陳的住所搜查,檢走多項資料。原告要求法庭頒令,就審視被檢走的資料是否受法律專業保密權保護、新聞材料、是否屬手令範圍以外,或與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無關,作出指示。

原告要求法庭頒發禁制令,禁止警方檢視和取用該四類資料,並歸還予原告。

案件編號:HCMP882/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