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集會案|岑敖暉袁嘉蔚提上訴 申請保釋候訊被拒

撰文:朱棨新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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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名民主派人士因涉參加去年未獲警方批准的六四集會,被控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名。其中袁嘉蔚、梁凱晴和岑敖暉認罪後,被判囚4至6個月。他們認為刑期過重,就判刑提出上訴。而岑和袁今(25日)申請上訴期間獲得保釋,上訴庭法官彭偉昌聽取陳詞後,拒絕讓二人保釋。

上訴人岑敖暉(27歲)、袁嘉蔚(27歲)和梁凱晴(26歲)早前承認1項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控罪指他們於2020年6月4日,在維多利亞公園,明知而參與一個未經批准的集結。

岑敖暉被判囚6個月,袁嘉蔚和梁凱晴同遭判囚4個月。

案件編號:CACC10/2021

四名已認罪被告及其判刑,除黃之鋒外,其餘3人均有就判刑提出上訴。(詳看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