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危機 可否用壹傳媒資產 督印人有何責任 N個未解之謎

撰文:冼博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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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五名高層被指違反《港區國安法》被捕,《蘋果日報》三間公司1,800萬元資產被凍結。壹傳媒昨日(22日)董事會討論出糧問題,將要求保安局解凍資產,若周五(25日)未能解封會結束《蘋果日報》印刷和網上報道。
壹傳媒(0282)持有4億元資產,為何不能為旗下的《蘋果》員工出糧?用台灣的資金又是否可行?《蘋果日報》的督印人或承印人須承擔所有責任?

▼6.18《蘋果日報》如常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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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為何壹傳媒有4億元資產,只是凍結當中三間公司的1,800萬元,為什麼不可以出糧?

壹傳媒或憂觸犯國安法

●《蘋果日報》早前引述警方警告,若有人涉及參與教唆或資助相關罪行,不論是公司或子公司,隨時可能觸犯國安法,變相壹傳媒協助蘋果出糧,或同樣觸犯國安法。

有銀行考量風險後 凍結壹傳媒所有附屬戶口

●有前銀行法規調查主任透露,現時有至少一間銀行因風險考量,決定在未接獲法庭命令下,率先自行凍結與壹傳媒集團旗下所有附屬戶口,並在系統設定相關戶口不能進支,令戶口即使「有錢都用唔到」,以致壹傳媒集團未能動用其他戶口資金以支付員工薪金。

保安局:進入司法程序,不評論事件

●《香港01》曾就向保安局向查詢壹傳媒可否協助出糧、相關舉動會否觸犯國安法,當局回覆指有關案件已進入法律程序,不就事件細節作評論。

6月17日,壹傳媒五名高層被捕,《蘋果日報》三間公司資產被凍結。6月18日,《蘋果日報》如常出版。(路透社)

林鄭:按法例規定執行,一視同仁

●特首林鄭月娥今日出席行政會議前指,若有人申請解凍資產,將交由保安局局長按法例規定執行。因凍結資產而引伸出的勞資糾紛,香港有嚴謹法例保障權益,強調政府會一視同仁,不論哪個機構都會提供適當協助。

根據國安法實施細則,任何受限制令或押記令所影響的人,可向原訟法庭申請撤銷或更改限制令或押記令。

6月17日,壹傳媒五名高層被捕,《蘋果日報》三間公司資產被凍結。6月18日,《蘋果日報》如常出版。(美聯社)

2. 《蘋果日報》可否變賣資產出糧?

變賣資產後 資金仍須存入戶口

●前銀行法規調查主任表示,即使《蘋果日報》變賣資產,最終所獲得的資金均要存入戶口,惟目前除蘋果三間公司被發出凍結命令,多個壹傳媒附屬公司的戶口亦被銀行自行凍結,以其他戶口出糧也會擔憂觸犯國安法,故變賣資產亦未能有助解決目前《蘋果日報》面對的危機。

6月17日,壹傳媒五名高層被捕,《蘋果日報》三間公司資產被凍結。6月18日,《蘋果日報》如常出版。(路透社)

3. 台灣電匯或眾籌出糧是否可行呢?

壹傳媒在台灣有資產,雖然《台灣蘋果日報》停止印刷,但網上版的「台灣蘋果新聞網」仍然運作。

電匯或蒙受被控洗黑錢風險

●前銀行法規調查主任表示,倘從台灣眾籌資金後,利用台灣戶口以電匯方式個別存入《蘋果日報》員工賬戶,此方法或許可行,但需蒙受被控告洗黑錢的風險。倘當局定義台灣相關戶口資金來歷不明,存入的賬戶或需承擔風險。

被問有否其他替代方案 Mark Simon:不清楚

●Mark Simon接受眾新聞訪問時,問及有否其他替代方案,如轉移至台灣營運。他僅稱不清楚,他亦無評論董事會有否考慮其他替代方案。

▼6.17警方進入壹傳媒大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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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督印人、承印人須承擔所有責任?

督印人、承印人一般需負上責任

●根據《本地報刊註冊條例》,任何本地報刊的東主(proprietor)、承印人(printer)、出版人(publisher,前稱「督印人」)或編輯(editor)被檢控及面對審訊時,如出版該本地報刊的部分內容是構成犯罪,上述人物即須被推定曾出版該期報刊,除非他能證明該出版並未得到他的授權或同意,或他並不知情,或並非因他本人不小心或不謹慎所導致。

雖然蘋果日報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被凍結資產,但翻查事發後連日《蘋果》印刷版都是由「蘋果日報有限公司」擔任督印人,「蘋果日報印刷公司」承印,今日(22日)出紙共18萬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