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文員涉前年11月中環和你Lunch  今認暴動罪 求情稱身不由己

撰文:呂樂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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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11月有網民在中環發起「和你Lunch 」行動,有數千示威者在畢打街一帶聚集堵路,崛起磚頭扔上道路,並破壞雙層巴士、交通燈等。事件中警方拘捕多人,其中一名31歲證劵所文員被控暴動、管有噴漆和違反《禁蒙面法》;文員今(15日)在區院認罪,辯方指被告並非行動的領頭人,行動相對溫和,並且是身不由己,被推動下「做咗自己唔想做嘅嘢」,求法庭輕判。法官聽畢陳詞後將案件押後至7月2日判刑,期間被告需還押候判。

被告韓寶生(31歲,報稱證券所文員)被控一項暴動罪、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物罪和一項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相當可能阻止識別身份的蒙面物品罪,指他於2019年11月12日在中環畢打街與德輔道中及干諾道中交界一帶參與暴動、管有一支噴漆和帶著面罩。

被告敲打地上磚塊 用雨傘遮擋其他示威者

案情指,數千名示威者於案發當日約12時15分開始堵塞畢打街與德輔道中,有人用噴漆在雙層巴士噴上黑漆,並點燃用作堵路的路障。警方在畢打街和德輔道中設立防線,並向示威者展示黑旗、橙旗等警告示威者散去。唯示威者拒絕離開,並持傘陣向警方推進,又向撤退的警方車隊扔磚頭。

警方稍退後,示威者繼續阻塞干諾道中的馬路,並在路上放置插有鐵釘的膠管用來刺穿車輛輪胎,並在干諾道中破壞元氣壽司和吉野家的分店。被告則與其他示威者一同在街上阻塞交通,並將地上的磚頭扔進當時仍有車輛行駛的干諾道中行車隧道,又用腳掃地上的磚頭,與其他示威者一同敲打地上磚塊,以及用雨傘遮擋其他示威者的行動。

警方於當日下午3時抵達現場進行清場,被告則與部分示威者在畢打街近德輔道中組成雨傘陣,並在路障後防守,其中有示威者用汽油彈將路障點燃,並往火堆扔進罐裝物,令火堆發生爆炸。警方則施放催淚煙試圖驅散示威者,並沿畢打街推進;被告與部分示威者朝雪廠街方向撤退,但遇上另一隊正在推進的警員,故再次掉頭,最終在置地廣場門外被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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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情指被告非領頭人 沒煽動他人參與示威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生於草根階層,父母忙於工作將他交予親戚照顧;其後父母離異,被告又受父親家暴,最終被轉介至播道兒童之家照顧,完成學業後才歸家與家人同住。辯方引述兒童之家院長所撰求情信指,被告性格寡言,但會主動對不公平的事表達不滿,初時也常與職員就院所的規則爭執,但長大後漸漸學懂尊重別人和合理地表達意見。

辯方又指,被告品格率真,案後主動承認錯誤並坦白認罪,還押期間已經深切反省,明白不應用不正當的方法去表達意見。辯方續稱,在本案中被告只是參與者,並非組織行動的領頭人,亦沒有煽動他人參與示威,只是參與堵路和用腳掃磚,性質相對溫和。辯方又指被告只是身不由己,在洪流中被「推下推下做咗自己唔想做嘅嘢」,故求法庭輕判。

暫委法官許肇強聽畢陳詞後,將案件押後至7月2日判刑,期間被告需要還押監房看管。

案件編號:DCCC 771/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