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界種票案|涉以假資料取選民資格 1千元利誘投票 4人認罪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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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立法會資訊科技界選舉疑鬧種票風波,的士司機從業員總會(的總)理事會成員涉以虛假專業資格等,替約240人申請成為電機暨電子工程師學會(IEEE)會員,獲得選民資格,兼提供1000元予多人,作為對方投票給某候選人的誘因。14名男女因事件被控選舉舞弊等罪,其中4人今日(25日)認罪,另外兩名只被控接受利益罪的被告,獲不提證供起訴,無罪釋放。對於認罪的4名認罪被告,法官明言會判監,但仍暫准他們保釋候判。案件押後至明日再續,以便控方處理案情。

14名被告:李為民、楊耀鴻、潘秀芳、王宣麗、雷亞福、雷偉芳、雷麗芳、雷麗梅、雷敬賢、陳永鏗、郭家健、林澤謙、吳嘉浩、及陳琪南。首5名被告為的總理事會成員及職員。他們被控串謀提供利益、接受利益、串謀詐騙共14罪。

5名姓雷被告3認罪2獲撤控

其中雷亞福、雷偉芳及雷敬賢承認提供利益罪,而雷亞福及陳琪南另承認接受利益罪。原本被控接受1000元作為利益的雷麗芳及雷麗梅,其控罪准存檔法庭不予起訴,由於二人未涉其他控罪,當庭釋放。四名姓雷被告有親屬關係。

涉向36人提供1千元誘投票

其中李為民、雷亞福、雷偉芳及雷敬賢,涉於2016年4月14日至9月4日期間,串謀在2016年立法會換屆選舉作出舞弊行為,向36人各提供1000元,作為他們投票予某候選人的誘因,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

4人涉以假資料替240申請選民資格

李為民、楊耀鴻、潘秀芳及王宣麗,則涉在2016年4月12日至9月4日期間,串謀詐騙選舉事務處,以虛假專業資格及學歷資料,替約240人申請成為電機暨電子工程師學會(IEEE)會員,藉此登記成為資訊科技界選民。

其中10名被告被控於2016年5月21日及22日,按受700至1000元港幣,作為在選舉中投票予某候選人的誘因,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

案件編號:DCCC707/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