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浩源醫生處方藥物不當 病人死亡 家屬哭訴斥醫委會判緩刑過輕

撰文:鄭翠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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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職文職的中年漢「阿強」患有末期腎衰竭,五年前因痛風症而向西醫巫浩源求醫,獲處方兩種藥物,但半個月後病情惡化,於公立醫院被診斷為藥物中毒,入院後不足五天便去世。
死者家屬向醫務委員會作出投訴,苦等聆訊四年,巫浩源醫生終在上月的聆訊期間承認專業失當,惟醫委會最後卻僅判停牌三個月、緩刑18個月。家屬憤憤不平,今日(10日)哭訴醫委會判刑過輕,要求研訊小組作出覆核,「我希望幫佢攞返個公道!」

死者家屬憤憤不平,哭訴醫委會判刑過輕,要求研訊小組作出覆核,遺孀(左):「我希望幫佢攞返個公道!」,阿強胞姊(右)一同出席記者會。 (李澤彤攝)

記者正向醫委會查詢事件;而致電巫浩源的診所時,診所護士稱他對事件不予置評。

兩種藥物而引致多重器官中毒

去世時年僅51歲的阿強,本身從事文職工作,是家中的家庭支柱,直到2016年10月底,他因長期病患「痛風症」而向巫浩源醫生求醫。阿強在去世前十年間多次向巫浩源求診,視他為家庭醫生,而巫浩源也知悉阿強患有末期腎竭,需要「洗腎」。當阿強因痛風而求醫時,巫浩源先後處方了八天份量的「秋水仙鹼」,每天四次,每次一粒0.6mg。

及至11月初,阿強的病情無好轉,巫浩源改為處方一劑「甲氨蝶呤」,先後處方兩次。11月14日,阿強繼續腹瀉、血壓低,巫浩源轉介他到東區醫院,入院後白血球跌至零,最終在諮詢香港中毒諮詢中心後,確定他因這兩種藥物中毒而引致多重器官中毒。

阿強入院後不足五天他便去世,解剖後確定死因是「全血細胞減少症」、「骨髓衰竭」、末期腎衰竭和缺血性心臟病。

阿強姐姐狠批醫委會委員看不到今次事件性質的嚴重性。(李澤彤攝)

巫浩源遺漏列出開出藥物 拖累醫院找毒源

阿強的胞姊表示,腎病患者應盡量避免服用「甲氨蝶呤」,而美國藥物指引亦建議洗腎病人每次只可服用一劑0.6mg的「秋水仙鹼」,兩星期內都不能再服,批評巫浩源處方的劑量是過量。

協助家屬的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彭鴻昌指出,巫浩源在轉介阿強到東區醫院時,信件上無提及曾處方「甲氨蝶呤」給他,以致院方無法及時找出阿強病重是源於中毒,入院後三天才處方「解藥」活性葉酸,但為時已晚,翌日他便不治。彭鴻昌認為,巫浩源隱瞞曾處方的藥物,反映其誠信也有問題。

阿強遺孀盧女士憤慨地指斥醫委會判刑過輕,「一條人命,停牌三個月,夠唔夠啊?」(李澤彤攝)

等4年求公道 醫委會只判緩刑

家屬在2017年向醫委會正式投訴巫浩源醫生,苦等四年終等到聆訊來臨,上月30日醫委會開展對巫浩源的聆訊,當天巫浩源承認自己專業失當,處方「秋水仙鹼」和「甲氨蝶呤」屬不恰當。不過,醫委會最後判他停牌三個月、緩刑18個月,阿強遺孀盧女士在今日記者會上,憤慨地指斥醫委會判刑過輕。

一條人命,停牌三個月,夠唔夠啊?
阿強遺孀盧女士

盧女士感慨心地善良的丈夫正值壯年便去世,不禁落淚啜泣,自言與丈夫感情好。丈夫去世後,她個性由開朗變成十分抑鬱,她直言醫委會的判決令她非常失望,她哽咽著說:「我希望幫佢攞返個公道!」

阿強胞姊狠批醫委會委員看不到今次事件性質的嚴重性,「(巫浩源)一路都開錯藥,劑量又錯,一次比一次重。我真係好嬲!既然你哋(醫委會委員)係咁專業嘅人士,點解你哋會覺得佢(巫浩源)係一時疏忽?佢唔係一時疏忽,係疏忽咗好多好多次啊!」

彭鴻昌指醫委會過往審議因醫生失當直接引致病人死亡的個案時,會判處較嚴重的罰則。(李澤彤攝)

彭鴻昌:醫委會量刑過於仁慈 無守護醫療專業

彭鴻昌引述以往案例,指出醫委會過往審議因醫生失當直接引致病人死亡的個案時,會判處較嚴重的罰則,例如在2012年梁錦雪醫生案件中,她就被判停牌24個月,沒有緩刑。他批評醫委會傾向保護醫生,今次在聆訊時多個疑問未解答也可「過關」,包括巫浩源無解釋自己為什麼會處方這兩種藥物,又斥醫委會量刑過於仁慈,無守護醫療專業。

彭鴻昌稱,按法例研訊小組可在14天內覆核在研訊中作出的任何決定,家屬要求研訊小組在本周五(14日)覆核期屆滿前覆核決定,並重新審視對巫浩源的紀律行動。如研訊小組沒有行動,他和家屬將去信小組要求解釋,亦不排除會提出司法覆核,挑戰小組之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