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國安法審訊|被告不滿無陪審團 法官李運騰下周處理其覆核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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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宗《港區國安法》刑事案下月開審,案中被告唐英傑不滿案件由3名官會審而非由陪審團裁決,就此提出司法覆核,其覆核申請已排期於下周一(10日)聆訊,根據司法機構資料,案件將由高等法院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處理,料聆訊需時1天。

申請人唐英傑(23歲),因涉嫌去年7月1日在銅鑼灣駕電單車撞向警員,其時其車上並插有光時旗幟,唐被控《港區國安法》下的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兩罪。案件已排期於今年6月23日在高等法院審訊。

律政司早前引用《港區國安法》第46條,稱基於保護國家秘密等原因,直接更請證明書要求案件不設陪審團,最後由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彭寶琴和陳嘉信審理。唐不滿安排提出司法覆核,覆核申請將於下周一(10日)聆訊。

案件編號:HCAL473/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