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隊發內部通告 提醒前線勿戴「警察勁揪」徽章 若有違反會跟進
本港2019年爆發反修例示威浪潮,有防暴警員在執勤期間被發現身上貼滿「警察勁揪」等非官方徽章。事隔一年多,據《香港01》了解,警隊近日流傳一封高層發出的內部通告,指監警會關注前線人員張貼「警察勁揪」等徽章被投訴,認為會影響警隊專業形象,建議不要使用,警隊就此提醒前線人員跟從。
警方回覆《香港01》查詢指出,已提醒前線人員佩戴徽章時需符合相關規例。若發現有人員違反規定或指引,會作出跟進及處理。
據了解,警務處助理處長(服務質素)曾艷霜上周五(16日)向警隊發出內部通告,指監警會就「踏浪者行動」期間,有警務人員身上展示非官方字句,包括「警察勁揪」徽章作出建議。
通告內「goggles」串為「googles」
通告提及一宗涉及2019年11月20日的投訴,投訴人指曾遭一名隸屬九龍東總區第二梯隊第三小隊警員拉下風鏡後噴射胡椒噴霧,通告中所用的英文字「googles」相信是錯字,正確應「goggles」(風鏡)。投訴人稱涉事警員貼有「警察勁揪」徽章,投訴「濫用職權」及「行為不當」。
通告續指,監警會明白「警察勁揪」徽章是用作激勵士氣,但展示非官方字句徽章會影響警隊專業形象,因此,監警會建議前線人員日後切勿再展示任何非官方徽章。
許智峯曾投訴 警覆稱「並無過錯」
立法會前議員許智峯曾向警隊投訴,指在去年元旦遊行後遭警員拉下眼罩近距離噴椒,涉事警員身上貼有「警察勁揪」徽章和沒有展示委任證。投訴警察課早前回覆許智峯,稱所有投訴均不成立,相關警員「並無過錯」,監警會亦同意該結論。
警:已提醒前線徽章需符規例
警察公共關係科回覆查詢時表示,警隊一向重視警務人員的形象,就制服及裝備均有清晰的規定及指引,警隊已提醒前線人員佩戴徽章時需符合相關規例。若發現有人員違反規定或指引,警方會作出跟進及處理。
監警會:與警方討論投訴時作出建議
監警會回覆查詢表示,不評論個別投訴個案,並將根據法定機制處理投訴和覆核個案。
監警會在審核投訴警察課的投訴調查報告時,會不時與警方就個案涉及的議題作出討論,該建議就是在討論時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