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消防處改常務訓令可要求員工打疫苗 處方:無計劃強制接種
撰文:陶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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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展開新冠疫苗接種計劃逾兩個月,紀律部隊為優先接種群組。據了解,消防處內部(13日)今日流傳一份新修訂的「常務訓令」,擴闊以往涵蓋有關「霍亂」的條款,訂明為防「感染可能會導致公共服務中斷」的傳染病,所有人員須按照指示和要求,進行「適當的疫苗接種」,惹起前線消防疑慮「強迫打針」。
消防處回覆查詢指,現時並無計劃行使相關訓令,以強制屬員接種任何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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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指,消防處今日(13日)頒發一份新修訂的常務訓令(General Order),當中第12項條款,將以前針對霍亂及其他預防針劑的條文,擴闊至涵蓋「所有傳染疾病疫苗」,訂明所有人員除非已接種類似疫苗或有醫學原因,否則須按照指示和要求,進行「適當的疫苗接種」,以防感染「可能會導致公共服務中斷」的傳染病。新修訂中,預留了兩項條款作增補,目前顯示為留白。
據了解,常務訓令屬合法指令,即人員必須遵從,有人員向本報反映,有關新修訂從無向前線諮詢,修訂內容及定義闊,引起內部廣泛討論,不少人估計是為立下基礎,以「舖路」日後要求接種指定疫苗,有人員憂慮會被強制要求接種新冠肺炎疫苗。
其他紀律部隊未有類似修訂
有已接種新冠疫苗的前線認為,因應工作需要,可評估風險自願接種,未聞有強制要求。據了解,其他紀律部隊包括警隊等,未有相關新修訂。
處方︰ 無計劃強制人接種
消防處回覆查詢表示,現時並無計劃行使相關訓令,以強制屬員接種任何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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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查資料,6名紀律部隊首長於2月23日,率領共114名紀律部隊人員,到中央圖書館疫苗接種中心,接種首批到港的科興疫苗。消防處處長梁偉雄當時表示,抗疫工作非常重要,紀律部隊都要身先士卒,消防處更加是抗疫第一線,緊急部門有感染風險,接種疫苗可將風險壓低,希望做足防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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