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主夫涉姦親女9年 被告辯稱患痛風多年 無力抬起女兒腿性侵

撰文:陳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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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夫涉強姦親女9年案,今(7日)於高等法院續審。被告今出庭自辯否認曾性侵女兒,指他患痛風十多年,沒力抬起女兒的腿性侵她。
被告NPS(現58歲,無業),被控13項強姦罪及1項非禮罪,指他於2011年3月至2019年8月期間,分別在上水御皇庭、彩園邨、上水名都、元朗廣場、寶城洋樓、藝典居及豐裕軒的單位強姦X,並於2014年6月至2016年8月某日,在元朗游泳池非禮X。案件由法官張慧玲審理,設4女3男陪審團。

被告稱平日晚上11時便會睡覺
被告自辯稱,他在家甚少通宵達旦,晚上約11時便會睡覺,睡到6時許便起床煮早餐給女兒,日間會做洗衣服等雜務。被告承認有間中賭博,但不會頻密投注,也沒試過通宵或半夜投注。
指女兒有運動身型中等偏健碩
被告回應涉案性侵事件時均斬釘截鐵稱:「無」,他指X當時高約150厘米,有運動習慣,形容X身型中等偏健碩。他則患痛風十多年,沒力抬起X的腿來性侵,他亦否認拉X落床到客廳梳化上性侵,或爬上上格床性侵X。
梳化上有人郁會發出聲音
被告又稱,如有人在客廳的梳化上郁動,梳化一定會發出聲音,妻兒在房間也會聽到;如他爬上X睡的上格床性侵X,次女亦一定會聽到聲音及醒來。
案件編號:HCCC 365/2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