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少年持刀連劫3便利店 兩男單親失學兼受人影響 判入教導所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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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少年於深夜時分,於兩小時內持刀連橫行劫屯門和元朗3間便利店。他們在其中兩店成功劫去約1萬元,但打劫另一便利店時,因女店員因受驚大叫而事敗。三人早前承認兩項搶劫和一項企圖搶劫罪。辯方律師求情時,揭3名被告各有故事,其中兩名年紀較輕的被告,均來自單親家庭兼已輟學,法官考慮他們或受年紀較大的被告影響,今(19日)判二人入教導所。最年長的18歲被告,亦患讀寫障礙及過度活躍症,法官先為他索取心理報告再判刑,案押後至4月16日。

三名被告:16歲陳姓少年、16歲鄧姓少年和18歲被告邱日山。庭上透露,首次被告沒有案底,而第三被告則有普通襲擊和勒索案日底。

首被告母親自殺後由父照顧

法官今判刑時透露,首被告的母親數年前跳樓自殺,之後父親便負責照顧首被告和胞妹。首被告讀畢中三後,間中跟父親從事裝修工作,但沒有穩定收入。

次被告與母相依為命中二輟學

此外,獨力照顧次被告的母親因工作長,未能給予次被告適當的監管。而次被告升讀中學後,結織不良分子,並於重讀中二時輟學。

法官判處兩名被告時,指他們受較年長的第三被告影響。法官最終根據報告建議,判處兩人教導所。

第三被告未服過度活躍症藥物

至於第三被告,法官指他患有讀學障礙和過度活躍症,但未有服食過度活躍症的藥物。法官遂決定先替他索取心理報告,把判刑押後至4月16日。

案情指,三名被告於去年3月2日凌晨2至4時,先後到屯門景峰花園、元朗谷亭街傑文樓和元朗青山公路元朗段萬昌樓,持刀行劫三間便利店。他們在景峰花園和萬昌樓的便利店,劫去1500元和9423元。惟三人行劫傑文樓的便利店時,因女店員受驚大叫,被告馬上離開。三名被告在數天後被捕。

案件編號:HCCC244/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