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頴匡就去年中環集會案到區院提訊 案再押後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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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集會團隊前召集人劉頴匡,被指去年1月19日在中環遮打花園集會中被捕,他被控煽惑他人非法集結,及拒絕服從警務人員命令罪,其案連同另外4名被控暴動、傷人罪的被告,今日(16日)一併在區域法院提訊。控方將申請合併5人的案件,由於其中1人仍在處理法援申請,於是法官押後案件至4月29日再作處理。
五名被告:包括劉頴匡(26歲)、李旭熙(20歲、學生)、陳國榮(34歲、運輸工人)楊晧泓(19歲、無業)及黃家熙(18歲,學生)。
劉被控當日在中環遮打花園內煽惑他人非法集結,並在拒絕服從或故意忽略高級督察34135根據《公安條例》第17(3)條所發出的命令;其餘4被告則被控當日參與暴動、串謀傷害警員。
控方擬合併5名被告的案件,辯方擬反對,其中陳國榮由於仍在處理法援申請,暫未能表態是否會作出反對,於是法庭將案件押後至4月29日。
因「35+初選」被還押的劉頴匡出庭時與女友揮手,精神不俗,聆訊期間不時望向公眾席點頭,離庭時有支持者向他高呼「撐住呀」。
案件編號:DCCC946-948/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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