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寶芬襲法庭保安求上訴 稱年紀不輕非暴戾 官:長者可具侵略性

撰文:呂樂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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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力量兼旺角鳩嗚團成員錢寶芬,於2018年退休警司朱經緯襲擊案提上訴時,意圖未經安檢下進入高等法院,遭女保安阻止時打人,早前在裁判法院被裁定普通襲擊罪成,判監7日,緩刑一年。錢不服裁決,今(10日)在高等法院,聲稱當日與保安的碰撞純屬意外,又稱她年紀不少又無案底,非暴戾之人。惟法官陳慶偉卻回應說,香港法庭的保安已可謂十分鬆懈,又指不少謀殺誤殺案,都是長者為小事爭執,結果攪出人命,又稱上了年紀也可以有侵略性。最後把案押後裁決。

上訴人錢寶芬,58歲,早前被裁定於去年9月14日,在高等法院地下至一樓的3號樓梯間,襲擊張蘭綺罪成。

律師質疑只是意外官不接納

代表錢的律師指,從原審裁判官的裁決可見,法庭也認同控方兩名證人的口供有「不可磨合的分歧」,但裁判官最終選擇相信其中一人,並裁定錢罪名成立。律師認為,即使裁判官不相信第一被告並不考慮其供詞,也不能化解證人證詞中存有分歧的問題,故認為法庭不能在此基礎下將被告定罪。

再者,案發當日現場情況混亂,法庭保安試圖阻止錢在未接受安檢前進入法庭,期間前方保安曾「左郁右郁」試圖攔截錢,故不排除當中二人僅是不小心撞到,認為事件純屬意外。

人民力量成員錢寶芬稱2018年涉襲法庭保安只是意外。(資料圖片)

香港法庭保安已十分寛鬆

惟法官陳慶偉不接受意外一說,指當時有保安叫錢「唔好走」,但錢仍堅持不接受安檢並走上樓梯,即使錢沒有意圖襲擊保安,最少也屬莽顧後果(reckless)。陳官又稱,他進入法庭前也需要接受安檢,保安雖能認出他,他也需經過程序,並指這安排有其必要性。陳官又舉例稱,因曾有人用刀破壞法庭設施和用尿淋向律師和法官,因此法庭不准公眾帶水進法庭。惟他指香港法庭也許是世界上保安最為寬鬆的地方,在部份英國法庭內,公眾人士甚至不准攜帶手機,因手機有可能會被利來引爆炸彈,可見其保安之嚴密程度。

上了年紀也可以具侵略性

律師續指,錢年紀不小,也沒有任何刑事紀錄,可見她並非一個暴戾的人,不會主動衝向保安,又指如果前方保安沒有「左郁右郁」試圖攔截被告的話就不會發生碰撞,故希望法庭能考慮事件純屬意外的可能性。陳官隨即反駁稱,有些人上了年紀會變得具侵略性,又指很多謀殺、誤殺案件,均源於一些上了年紀的人在街上因小事爭執而起,一言不合動武,最終攪出人命。

雙方今日陳詞完畢,陳官稱會押後下判辭。

案件編號:HCMA 273/2019錢金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