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聯董健莉區選落敗求呈請 業主立案法團主席准剔除於訴訟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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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前年區議會選舉落敗的民建聯候選人董健莉,指選舉涉及舞弊行為,早前提出選舉呈請,挑戰當時對手,即現任區議員吳定霖並非恰當地當選。董指稱美城苑業主立案法團主席鄧耀榮,沒有法團授權同意下,在支持吳時使用法團名義及主席職銜,將鄧同列為答辯人。不過鄧申請在本案中剔除他,今日(1日)獲高等法院批准申請。
呈請人為董健莉,答辯人為現任區議員吳定霖、美城苑業主立案法團主席鄧耀榮、選舉主任陳婉雯。
董在呈請書指,鄧在支持吳的宣傳橫額、單張及選舉街站時,使用法團名義及主席職銜,但沒有得到法團授權同意,亦在致美城苑住戶的信件中,將吳的橫額影印本隨函寄出,令人誤以為整個立案法團支持吳。
單張表明以個人身份支持
不過,鄧反駁有關橫額、單張雖然提及法團及主席,但亦清楚表明鄧以個人名義支持吳,鄧要求剔除他作為案件其中一名答辯人。法官認為,根據《區議會條例》,鄧在法律上不可被列為答辯人,因此批准剔除申請。
案件編號:HCAL245/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