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警開槍案|被告稱想拾𠝹刀女警卻謂咪郁並開槍 否認向警揮刀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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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修工人涉在深水埗港鐵站遭兩名警員截查時,向對方揮舞𠝹刀,最後遭其中一名女警開槍制服。他否認兩項企圖蓄意嚴重傷人罪受審,今(23日)在區域法院自辯。他指在案發時放下背包,打算按截查警員指示取出身份證。惟𠝹刀從背包跌出,他拾起𠝹刀時,女警便謂:「咪郁」,然後開槍打中他。他否認有意圖襲擊兩名警員,亦未有向他們揮舞𠝹刀。

被告周景登(56歲),被控兩項企圖蓄意嚴重傷人罪,指他於2018年11月7日在深水埗港鐵站大堂內,意圖使警員王嘉雄及女警袁嘉穎身體嚴重受傷。

想放下背包取出身份證

坐輪椅的周景登作供時透露,他是「三行」工人,案發當日進入深水埗港鐵站,打算乘搭地鐵前往工作。惟他在站內遇到兩名警員截停,要求出示身份證。他遂放下背包,打算取出身份證。

案發經過。(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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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想拾回跌出了背包的𠝹刀

惟被告放下背包期間,𠝹刀從背包跌出。他拾回𠝹刀時,截停他的女警便謂:「咪郁」,然後開槍,並打中周的腹部。他中槍倒地,再遭警員按著。

子彈壓著神經影響活動能力

被告稱事發後曾接受手術,但因子彈碎片壓著其神經,影響其活動能力。他強調,案發時從未向兩名警員揮舞𠝹刀。

控方盤問時指被告有意圖襲擊兩名警員,並在女警開槍前曾高舉𠝹刀,被告否認。

案件明天進行結案陳詞。

案件編號:DCCC 348/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