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台檢討|邱騰華否認喉舌之說 強調港台批評時政是「天公地道」

撰文:麥凱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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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及經濟發展局昨日(19日)發表「港台管治及管理的檢討報告」,力數港台多項「缺失」,工會隨即反駁「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局長邱騰華今日(20日)在港台《星期六問責》上重申,並非要求員工在編輯上「層層上報」,上報原則早已寫在《節目製作人員守則》內,但有編輯自主,也不等同不受規章框架限制及約束。
邱騰華又否認,要將港台變成政府喉舌,「作為一個傳媒機構批評時政,包括政府施政亦都是『天公地道』。」

昨日發表的報告針對港台的編輯、員工管理等,指出編輯制度存缺失、問責意識薄弱等問題,並提出多項建議,如要加強編輯管治,清楚界定各級編輯人員責任,總編輯及首長級人員的決策角色要更為主動,如設立書面的上報機制,處理敏感議題要先徵詢法律顧問意見等。

2月19日,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以及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常任秘書長(通訊及創意產業)梁卓文舉行記者會,公布香港電台的管治及管理檢討報告。(歐嘉樂攝)

邱騰華今日表示,雖然港台是政府部門,但形容港台是「喉舌」只能跟隨政府的說法,並不合適,「因為佢同時都係一個傳媒機構嚟,《約章》內有畀到佢哋編輯自主,只要在《約章》範圍內,作為一個傳媒機構批評時政,包括政府施政亦都係『天公地道』。」

惟邱強調,有編輯自主也不等同不受規章框架限制及約束,「唔係有編緝自主等於做錯咗嘢,我哋都唔批評,唔碰得呢?」他提及港台每年90%的開支是由公帑支付,若將港台的的政府部門或傳媒機構的兩個角色拆開,「我相信港台是無法生存,無法履行《約章》,必定有負市民所託,也會令社會更加紛爭」。邱強調《約章》無要求港台對政府唯命是從,但也不是無約束。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常任秘書長梁卓文。(歐嘉樂攝)

編緝自主不受影響 非以政治作介定

報告內提到編採要上報,令人質疑港台未來要自我審查,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常任秘書長梁卓文在節目內再次解畫。他說:「唔係話做新聞或者節目時,每樣事都要總編輯話事,做傳媒咁樣係唔實際」。梁重申,報告無提及新聞採訪內容,是講述有時間製作的節目,未來會再與港台商討節目風險等製訂指引。

邱騰華強調,編輯過程是否要上報,以政治界定是錯誤,也非要「層層上報」,因《節目製作人員守則》內早已訂定上報制度,只是過去不見到高級管理層面去協助處理,認為是執行上出現問題,「我哋睇返個案係咪無充分上報,定只係交咗畀前線處理呢」,故有必要與港台商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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