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馮律師行合夥人欲推翻律師會接管決定 高院拒批覆核許可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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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馮律師行被指違反《律師賬目規則》,遭律師會暫時接管,其戶口亦遭凍結。該行其中一名合夥人早前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接管的做法,及要求律師會考慮合夥人提出的方案。法官今(19日)頒下判辭,拒批司法覆核許可,合夥人需支付律師會的訟費。

申請人為伍永雄,答辯人為香港律師會,黃馮律師行的另一名合夥人阮國強被列為利益關係方。

法官在判辭指,伍永雄若想律師會撤回接管,應根據《法律執業者條例》的機制,因此拒批司法覆核許可。法官又稱,明白律師行的客戶想取回自已的款項,完成其交易,但律師會亦需考慮整體客戶,以及作出恰當的調查和規管。

案件編號:HCAL70/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