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女荒廢校舍試槍被發現 認藏手槍及子彈 認罪候判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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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業女子購買打野戰裝備而認識一名男網友,替對方保管三支手槍和500發子彈。兩人又到大埔一間荒廢學校試槍,惟因發出巨響,兩人立即離開。至警方於2019年元旦,到荒廢學校調查,發現該處曾有人試槍。警方又於同日搜查該名無業女子的住所,檢獲其中一枝手槍和部份子彈。她在高等法院承認兩項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罪,法官把案件押後至本年11月30日判刑。

無業女被告翟詠詩,20歲。她承認於2018年12月在沙田小瀝源南的住所,無牌管有兩支手槍和450發子彈,以及於2019年1月1日,在住所無牌管有一支手槍和49發子彈。

警在斜坡發現彈孔疑有人試槍

案情指,警方於2019年1月1日,到大埔一間已荒廢的學校調查,並在一個斜坡發現彈孔,明顯曾進行試槍,警方其後在大埔太和邨發現彈殼。警方於同日搜查被告的小瀝源南住所,在衣櫃內找到一枝手槍、一個內有18發子彈的彈匣、31發子彈和一支氣槍。

購打野戰裝備認識一男

被告警誡下稱在案發前,一名男子把手槍和子彈交給她保管。她在錄影會面中補充,於2016年底於一個Facebook專頁購買打野戰裝備,結識涉案男子。兩人之後以Facebook Messenger和Telegram聯絡,男子曾4次帶她到多間荒廢的學校打野戰。

男子交槍彈給被告保管

於2018年12月,該男子把一個袋交給被告,袋內共有3支手槍和10個盒,而每個盒有50發子彈。男子於同月底,取回其中兩支手彈和9盒子彈。

她於2018年12月30日,到大埔太和會合該男子,兩人再到一間荒廢的學校試槍。被告把帶來的手槍交給該男子,該男子則射向一塊木頭。由於試槍發出巨響,該男子和她立即離開。

案件編號:HCCC243/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