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肝路一波三折 換肝希望2度撲空 澳門青年滯港求肝續命

撰文:黃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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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歲澳門肝昏迷青年王卿旺,9月中在澳門因乙肝引發急性肝衰竭,必須換肝才可以續命,惜其求肝路極為波折。據悉他雙親都因有自身疾病,無法捐肝。原本在澳門政府協調下,他可以到內地換遺體肝,卻因無回鄉證而急剎停。幾經波折,王母找來一名香港朋友願意捐肝,並有好心人肯承擔醫療費用,於是昨晚把已深度昏迷的王卿旺,送抵香港瑪麗醫院。由於卿旺病情危急,院方原本打算今日為他做換肝手術,但卻發現雙方未能通過配對測試。他現時留醫瑪麗醫院,情況危殆,需要用呼吸機維生,加上並非港人身份,滯港留醫的費用亦可能要極為龐大。

18歲澳門肝衰竭青年王卿旺(左),現時留醫瑪麗醫院。(澳門日報圖片/資料圖片)

深度肝昏迷的澳門青年王卿旺,年僅18歲,O型血,9月中因乙型肝炎引發急性肝衰竭。據悉,他已深度昏迷昏迷逾一個月,昨晚抵港後,需要用呼吸機維持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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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回郷證 內地急剎停換肝

王卿旺求肝之路一波三折。據了解,澳門的醫院本身沒有肝移植技術,當地政府一般會為需要換肝的病人,聯絡內地有關部門提供協助。內地原本已為王卿旺找到合適遺體肝,但卻發現王卿旺無回鄉證,急剎停換肝手術。王卿旺的父親有長期病患,母親亦有乙肝不能捐肝,父母在澳門廣發求肝呼籲,祈有心人捐出活肝救愛兒。

卿旺近日本來已有好消息,其母親一名居於澳門的香港居民,表示肯捐出部份活肝為他續命,亦有好心人表明願意承擔換肝醫療費用。由於澳門現行法律不允許進行非親屬活體器官移植,於是大約在2星期前,他們聯絡瑪麗醫院,希望在香港做活體肝移植手術。

求肝青年母親接受《香港01》訪問指,堅信兒子終會康復。(潘安奇攝)

捐肝者臨時甩底

王卿旺月前已陷入深度肝昏迷,他昨晚被送到瑪麗醫院,醫院原本打算今日即為他做活體肝移植手術,其母接受《香港01》訪問表示,朋友未能通過配對測試,因此再次希望再撲空。有消息亦透露,捐肝者曾失去聯絡,令手術再次要急剎停,無論如何最終手術未能成事。由於他並非香港居民,並不可以輪候本港遺體肝,在本港要有人願意捐出活肝,他才可以做手術。而他已陷入昏迷,如非必須亦不建議將他再送往其他地方換肝,即卿旺暫時需要滯留在港。由於他並非香港居民,即使在公立醫院留醫,家人亦可能要面對龐大醫療開支,前景成迷。

港大外科學系臨床副教授竺兆豪透露,卿旺其他器官功能暫時未受影響,但需要用呼吸機,最終必定要換肝才續命。他坦言,病人身體情況危急,需要盡快換肝,亦面對非常兩難情況。他說,人命關頭,若有大愛之手願意捐肝,團隊會盡力拯救。

澳門衞生局:無足夠條件批出醫療費用

澳門衛生局今日(5日)發稿指,澳門現行法律是不允許進行非親屬活體器官移植,目的是防止器官買賣情況。局方早前已就個案聯絡中國器官分配與共用系統負責人,並已找到合適的屍體肝臟能夠進行移植,然而在昨日(4日)獲通知,患者沒有回鄉證,未具備有關資格。局方在可行途徑下正協助患者辦理有關證件,但考慮程序需時,因此同時與香港專家聯繫,並在昨日(4日)派出醫療團隊,將患者送抵香港瑪麗醫院。醫院費用方面,受限於澳門現行法律未允許進行非親屬活體器官移植,局方無足夠條件批出相關費用。根據醫管局網頁,「非符合資格人士」深切治療病房每日收費為港幣23000元。

瑪麗醫院發言人回覆指,根據現行政策,只有香港居民才會列入器官移植輪候冊。至於活體器官捐贈,則受到《人體器官移植條例》所規管。在此法例框架下,無血緣或結婚未滿三年的配偶關係的活體器官捐贈者與受贈者相互間的器官捐受,都必需經過人體器官移植委員會審批,以確保器官捐贈及移植合符捐贈者及病人的利益及禁止買賣器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