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偷拍餵母乳照 前私隱專員:是否觸犯法例有商榷空間
撰文:香港01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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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有的士司機偷拍車上媽媽哺乳,並將「無打格仔」照片上載到Facebook,配以文字解說「咁都得?」被網民炮轟,警方表示正了解事件。事件引起社會關注車上私隱問題及香港哺乳空間是否足夠。
本身是大律師兼前私隱專員蔣任宏今日接受港台訪問,指事件「一定是侵犯私隱」,又指缺德行為應予以譴責,但提到事件是否觸犯《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仍有商榷空間。
要確認當事人身份才構成觸犯法例
蔣任宏表示表面看事件應該涉及不公平收集個人資料,但指根據案例,收集資料時要確認當事人身份並收集記錄,又或是收集資料後再確認對方身份,才構成足夠條件令《個人資料(私隱)條例》適用。蔣任宏指案例「將收集個人資料的意思收窄」,望將來會有案例推翻這個看法。他補充指即使事件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可以做的都不多」,解釋「公署可以發執行通知,但不等於構成刑事控罪」。
車廂屬私人還是公眾空間?
事件另一灰色地帶是的士是否屬於公眾地方,蔣任宏認為「嚴格來說是」,但補充香港不少人都將車上的狹小空間當作「半私人空間使用」,相信當事人認為在不會被觀察到及相信司機會向前望,才會作出較私人行為。
近日的士界正研究在車廂安裝行車紀錄儀,以監控司機服務,蔣任宏對此做法有保留。蔣任宏認為大量收集個人資料對「有關人士構成很大私隱風險」,指本港現時法例「未必跟得貼私人監控器材」,只依靠企業良心做好私隱風險處理。蔣任宏又指如果純粹解決服務質素問題就要收集個資料,「香港豈不是變成一個監控城市?」,建議考慮以其他方式來提升服務質素。
蔣任宏表示可以探討事件是否觸犯法例如公眾地方行為不檢、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唯這些都不是針對私人資料監察的條例,認為香港的私人資料相關條例「落後」,應作出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