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屎埔收地】村民願和解 恒地完成原址換地範圍最後拼圖
撰文:梁融軒 鄧麗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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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地於馬屎埔的收地風波曾爆發激烈衝突,最後堅持留守的村民日前與恒地達成和解,意謂恒地已消清所有障礙,統一馬屎埔原址換地申請範圍內土地業權,滿足申請條件,獲政府審批後就可以發展私人住宅。
村民關漢貴前日(12月1日)與恒地簽署和解協議,交出農地中屬於原址換地範圍的一小部分,以保留自己的農舍。「若恒基與政府增大原址換地建豪宅,我們也需交出。我家有一夢想,希望土地是建屋與年青人,雖現況嚴峻,境況不如人願,但仍嘗試圓夢。」
年中恒地因原址換地與村民爆發激烈衝突,但村民在持久戰下主動離開後,恒地只剩下關漢貴一家的土地仍未收回。早在上世紀40年代,關漢貴父母租用了其中一塊1.1萬平方呎的農地,千禧年後,收地惡夢降臨。前業主陳招賢先在2000年入稟土地審裁處收地,惟法庭當時裁定關家勝訴;2009年,新業主祺星有限公司(恒地子公司)入稟區域法院收地,後來主動撤銷,並在2011年起拒絕收租;直至去年,祺星再入稟區域法院收地,今年8月獲判勝訴。關家不滿判決,排期上訴,並申請延遲執行收地。
即將發展的新界東北,政府除了採用傳統發展新市鎮的收地模式,更罕有地容許私人業權人申請「原址換地」。原址換地是政府為古洞北、粉嶺北新發展區,新推出的土地政策,只要集齊面積不少於4,000平方米(約43,000平方呎)及統一業權的土地,就可提出申請,倘若獲批,就可以在補地價後,將規劃作私人發展的土地,改變用途發展私人住宅,被質疑是官商勾結。根據政府的要求,申請原址換地,除了用地面積要合門檻,另一項更重要的準則,就是要「統一業權」,以確保規劃完整和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