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禁「香港製造」標籤 港府促世貿設專家組審理:美方做法不合理
美國去年規定,本港所有出口到美國的貨品,不可以標記「香港製造」。商務及經濟發展局今日(14日)指,特別政府今日根據世界貿易組織爭端解決機制,要求世貿爭端解決委員會在1月25日舉行的會議成立專家組,審理有關美國就香港貨品實施的產地來源標記新規定違反世貿規則的爭端。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亦已去信美國貿易代表,通知美方香港特區已根據世貿機制向美方採取進一步行動。他斥美國「單方面、不負責任地試圖削弱《基本法》賦予香港的單獨關稅區地位,做法極不合理,亦混淆市場。」
美國去年公布,香港製造的產品出口到美國需要貼上「中國製造」的標籤。商務及經濟發展局今日指,香港特區駐世貿常設代表已於今日向世貿秘書處送交相關文件。按世貿爭端解決機制,投訴方提出申請成立專家組後,爭端解決委員會最遲應在該申請被列入議程後的第二次會議上設立。
換言之,若在1月25舉行的會議上委員會未能按港府提出的要求成立專家組,則委員會最遲應在下一次會議上成立專家組,暫定於2月22日舉行。
▼10個享譽國際的香港製造▼
邱騰華批評,港府於去年10月30日按世貿爭端解決機制要求與美方進行磋商,但美方的反應令人失望,因此他稱「我們有必要根據機制,向美國採取進一步行動,捍衞香港利益。」
他又重申,根據《基本法》第116、151及152條,香港特區是單獨的關稅地區,可以「中國香港」的名義參與世貿和亞太區經濟合作組織等國際組織作為單獨成員,並與世界各經濟體建立互惠互利的經貿關係。香港的獨特地位一直得到國際社會的廣泛認同和尊重,所享有的經貿地位跟其他世貿成員一樣。在香港產品上標以「香港製造」的標記,多年來獲國際接納。
根據世貿的《關於爭端解決規則與程序的諒解》,若雙方未能在啟動磋商程序的60日內就爭端達致和解,投訴方可要求爭端解決委員會成立專家組審理爭端,並作出裁決。而美國與港府60日的磋商程序已於今年1月4日完結,新規定亦已於去年11月10日實施,當局指港府決定要求爭端解決委員會成立專家組審理爭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