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潛逃│兩未成年被告返港後需檢疫 今未有出庭 還柙候訊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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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港人涉嫌偷渡案,其中兩名未成年男子未被起訴,昨日移交香港警方。他們早前缺席法庭聆訊而被通緝,九龍城裁判法院今早(31日)開庭處理黃姓被告一案。由於黃需接受14天強制檢疫,故沒被押至法庭,但其母親有到庭旁聽。裁判官嚴舜儀應控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下月8日再訊,屆時被告亦不會到庭,期間還押懲教看管。 至於另一案則今日下午在區域法院應訊,廖姓被告亦因而檢疫,而未有出庭,該案押後至下月14日再訊。

案發時16歲的被告黃臨福,被控企圖縱火及管有攻擊性武器兩罪,控罪指他去年10月14日企圖用火損壞旺角警署;並在同日在住所內管有用啤酒瓶製成的3個汽油彈。

據悉,他返港後被警方國安處人員問話,曾在警方監視下與家人、律師和社工見面。

廖子文下月12日完成檢疫

至於廖子文一案,則於下午在區域法院處理,他同樣因要接受隔離而未有到庭應訊。控方指廖昨日由內地交還香港,將於下月12日完成檢疫。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下月14日再訊,獲法官高勁修批准,期間廖須還押。其保釋金會否被充公,則留待日後提堂時再處理。

辯方大狀透露,廖歸港後未有見到對方,但得悉他與家人見過面。

廖子文案發時17歲,他被控於去年9月30日,干犯一項串謀意圖危害生命而縱火罪,交替控罪為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

案件編號:KCCC2544/2019、DCCC323/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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