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無津貼|1月4日起接受新申請 資格未改 一文看清申請細節
政府關愛基金今日(29日)公布「非公屋、非綜援的低收入住戶一次過生活津貼」(N無津貼)項目詳情,金額與首輪相同,一人住戶金額為4,500元、二人住戶9,000元等,申請過第一輪的住戶將會收到由秘書處寄出的信件,只要按信件上回覆即可獲發津貼。至於新申請人則要由下周一(4日)提交申請表,申請日期截至明年5月31日。
首輪的N無津貼,政府預計有27.2人萬人受惠。政府則預料,第二輪的N無津貼會有逾13.7萬住戶申請,即逾35萬人受惠,基金會預留14億元處理。
關愛基金預留14億元 35萬人受惠
申請者資格與首輪津貼相同。申請人需為非公屋住戶,且符合以下條件,包括以月租(或更長租期)形式租住私人樓宇、工業大廈或商業大廈,或租住民政事務總署轄下的「單身人士宿舍計劃」宿位,或居於臨時房屋、船艇或是無家者。
另外,申請人與同住成員均不可在港有物業,入息不可超過指定限額;若租住單位是來自家人、領取綜援人士也不符合資格 。申請人必須是香港居民,即使有香港身份證,但不是在港定居如外傭,以及申請來港簽證時,已確定有足夠經濟能力在港生活人士,也不包括在內。
津貼金額最多1.55萬元
津貼金額與首輪則相同,一人住戶4,500元、二人住戶9,000元、三人住戶12,500元、四人住戶14,500元,以及五人或以上住戶則劃一為15,500元。
首輪申請者不需再入表 但須回覆秘書處信件
曾經申請過首輪津貼的住戶,不需要再入表申請。基金秘書處會按獲發津貼先後次序,於明年1月至5月起,向合資格的舊申請住戶發信,住戶按信中指定的日期前回覆秘書處,或將回條交回服務單位,便可獲發津貼。
▼接受申請的服務單位名單▼
新申請者須郵寄或親身交表 1人住戶最快3月收錢
至於新申請者,則可由明年1月4日起,親身或郵寄提交申請表。申請日期截至明年5月31日,但申請會分階段進行,1月4日起只接受1人住戶申請;2月1起接受2人住戶申請;3月1日起接受3人住戶申請,以及4月1日接受4人或以上住戶申請。
申請者必須同時提交住戶的身份證、銀行證明文件及租單。政府透露,文件齊全的話,需時2個月審批,即津貼最快3月可以批出。
由於是次計劃不設網上申請,申請人可親身或郵寄表格到服務單位,服務單位名單可按此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