劏房圍城|劏房業主批坊間指控不公道 佘慶雲:遇過逾萬無良租客
劏房戶的世界,就似繁華都市的陰暗面,面對惡劣的環境,留下來只因人總需要一個棲身之所。
不過,有份經營劏房的香港業主會會長佘慶雲,亦是政府委任的劏房租務管制研究工作小組成員,他則認為坊間對業主的指控「不公道」,認為大家只聽「一面之詞」,猶如玩「文化大革命」 。他強調,有人「一竹篙打沉一船人」,因為業主會亦收到逾萬個「無良租客」的個案。但佘慶雲亦承認,現時香港的劏房市場「很混亂」,故認同需要租務管制,更強調不能只規管業主,租客、二房東及地產代理都要一起監管,否則會第一個身體力行「拆晒劏房」。
(系列之八)
佘慶雲早前出席劏房小組的公眾論壇,頓變眾矢之的,更被關注團體、公眾要求退出小組,火藥味甚濃,最後要由小組主席梁永祥調停。
但他指,自己經營的劏房,曾被小組梁永祥譽為見過「劏得最好、最合法」的單位,更明言:「個個單位都劏成咁嘅樣就最好,咁我哋工作小組就唔使做嘢!」
經營單位「一劏四」 全數租出每月可袋2萬
記者到訪他位於佐敦的劏房,約600呎單位分間成4間劏房,單位由100至140呎不等,連計水電費及管理費,租金約4,300至6,000多元。他說,本來可以分間更多劏房,但為了符合消防條例,他曾找建築師畫圖則,並經屋宇署批核,因此成本較高。佘慶雲形容,單位不豪華,但起碼「乾淨企理」。若4間劏房全數出租,料租金收入有二萬元。
經營劏房是自己主動申報
經營劏房,但同時亦是小組成員。這個特殊的身份,令佘慶雲多次在公開場合被抨擊。佘慶雲指,他無權質疑政府的委任決定,自己亦因無時間,未曾跟從小組實地探訪劏房,但形容自己「坦蕩蕩」,是自己主動申報利益,小組才知道他營運劏房。
他指,在接手小組的工作後,才知道有不少劏房無打釐印或簽署租約,與他的認知有很大出入,形容大吃一驚,又指他認識的大部分業主都奉公守法,「我接受唔到,點解全部(坊間的劏房)都違法嘅?」
指劏房住戶未有認真找環境好的劏房
事實上,香港劏房的確亂象頻生,設施損壞要租客負責,加租、逼遷等問題嚴重,而木虱等問題亦難以解決,佘慶雲重申:「坊間有呢啲嘢,但我有權懷疑嗰啲係咪真業主,定係二房東?」他又指,劏房戶租用單位前會先「睇樓」,「你明知單位殘缺不全,你有冇真正了解過係咪應該要租呢?」又說坊間都有不少租金相宜、環境不錯的劏房,「不過你哋班人唔去搵!」
佘慶雲指,在一次偶然的機會下,與劏房戶交流時才發現其租約由地產公司處理,租戶更不知另一方是業主或二房東。他說,偏向相信一些劏房的無良行為,其實是來自地產代理或二房東,批評現時坊間對業主的評價一律「無良」,與事實並不符,「班業主都好無辜啫!」
我唔否定有冇咁嘅無良業主,可能有!但真係極少囉!
業主或被蒙在鼓裏
佘慶雲解釋,有不少情況下,業主都被蒙在鼓裏。有無良地產代理加租,希望可以趕走租客,「再出租時就可以賺佣金。」又指過去有業主將單位出租,合約列明不得分租及轉租,怎料單位卻不斷被「租上租」,輾轉間單位被分間成多戶,最終租予多人,甚至成為了吸毒場所,「業主都唔知被分租分租再分租。」佘慶雲又說,為該些業主收樓時,甚至被房客追打。
佘慶雲說,按他的認知,絕大部份業主都會打釐印或有租約,否則業主不能「自保」,有機會被指瞞稅,租客不交租亦不能告上法庭,「如果業主接到投訴,話間屋有漏水、或者磚頭跌落嚟,其實普通業主好驚,因為如果租客受傷,(業主)賠錢賠死佢。」
曾遇變態租客 惟報警無用
佘慶雲指,曾有劏房戶欠租,法官要求租戶在指定限期內交樓,怎料交樓前在單位內「放水」,之後更發現窗簾被剪爛,冷氣機被塞膠,櫃、門被移位。
他形容,對於坊間提出的「優先續租權」很反感,過去曾遇過有租客脫光內衣,並在走廊徘徊,擔心若只能永久租予同一租客,會令其他單位無法出租,「兩公婆唔啱都離婚啦!情侶拍拖唔啱都分手啦!」
佘慶雲說,業主遇上這些情況只能報警,雖然曾報警多次,但未試過有一個租客被檢控,「報警報到攰,入到差館最少6個鐘、甚至9個鐘,除咗畀口供、落案,但無個案係成功告過一個租客。」
要一併規管 否則還原劏房
佘慶雲表示,不反對租管,但認為除了業主外,租客、二房東及地產代理都要一起監管,租客欠租、惡意破壞都要當作刑事罪行,「刑事就大家一齊刑事!」他建議,可建立資訊中心,將「好業主」或「好租客」登記,屆時可做配對。
佘慶雲又指,若政府只規管業主、訂立「優先續租權」,會第一個身體力行「拆晒劏房」,又會呼籲全港業主一同行動,「我想做好業主,你都唔畀我做嘅時候,我咪唔做囉!我投降!」
如果有一成(劏房)業主唔租,政府已經頭痕;如果有三成業主唔租,我唔知佢點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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