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職公務員需簽署聲明擁護基本法 聶德權:不簽者將被要求離職
撰文:鄭翠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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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今年7月1日或之後入職的公務員,需要簽署聲明擁護基本法,而現職公務員也即將被要求簽署聲明。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早前表示,現職公務員若不簽署,將影響升遷,他今天(12日)在電台節目說,不簽署者更會被要求離職。他解釋,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對特區政府負責是公務員的基本要求,「一加入政府就有呢個責任」,若不簽署,管方會質疑該人士是否不同意、接受基本責任,政府會考慮用《公務人員(管理)命令》,去要求該人士離開公務員隊伍。
聶德權在商台節目《政經星期六》表示,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對特區政府負責是公務員的基本要求,「照計公務員唔會有呢個疑問…一加入政府就有呢個責任」。他稱,簽署聲明是確認該人對政府的承諾;若不簽署,管方會質疑該人是否不同意、接受基本責任,不符在公務員團隊履行公務的條件,政府會考慮用《公務人員(管理)命令》,去要求該人離開公務員隊伍,若相關程序未完成前,也會影響該人的升職、轉職、退休延遲申請,均不會被接納。
聶德權:不擁護基本法 很大機會不同意一國兩制方針
聶德權續指,若有人簽署聲明後,有言行違誓,政府會視乎該言行有無違法,若有違國安法,被法庭定罪,會按法例處理及終止職務,若只是違規,就會按紀律機制處理。被問到除了國安法外,違誓有無可能觸犯其他法例時,他稱不擁護基本法、不效忠特區,即代表很大機會不同意一國兩制方針,甚至宣揚港獨,對香港利益有對抗,這種情況已牽涉國家安全層面。
被問到若有人批評政府做事慢半怕、無用,有無違反誓言時,聶德權指批評政府無問題,但若想與政府對抗、敵視政府就作別論,相信兩者不難分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