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涉警署外拒捕兼藏鐳射筆 運輸工否認控罪受審
運輸工人去年9月在旺角警署外被追捕時涉不斷掙扎,及後疑被搜出鐳射筆,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及拒捕兩罪。他否認指控,案件今(9日)在西九龍法院開審。防暴警供稱,當晚接報從警署側閘跑出,追捕塗鴉外牆的人,他看到數人逃走,當中包括被告。他稱被告遭制服在地仍擺動身體掙脫,又指在警署從其背囊搜出鐳射筆並宣布拘捕後,被告突然激動叫道:「死黑警,收皮啦!」然後被告失平衝跌倒,左額流血。
被告陳卓傑(49歲,運輸工人)否認去年 9月22日在港鐵太子站外管有一支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並在同站C1出口外抗拒警員24241執行職務。
有人在警署外牆塗鴉 防暴警側閘跑出追捕
女警長郭嘉嘉供稱,當日多人在旺角警署外聚集,她奉命在警署6樓面向彌敦道與太子道西交界,監視外面的情況。期間,有白色、藍色及綠色強光照向其頭部,令她眼睛不適。
郭指,晚上近9時,留意到穿深色上衣、啡色短褲、身材肥胖的男子,行近接近彌敦道的警署外牆。她形容,該男左手拿著白色膠袋,右手則疑似持噴漆上下郁動,在外牆塗鴉。郭見狀通知行動指揮中心,約十秒後有防暴警員從附近的側閘跑出,包括噴漆男在內的數人便逃去砵蘭街方向。
有份追捕的防暴警員王立聰指,出閘口後見到數人奔跑,其中一人是被告,當時他戴黑帽、穿藍色長牛仔褲,並背著黑灰色背囊。王形容被告從太子站B1出口跑向C1出口,期間帽子與背囊掉落地上。他稱曾兩度捉住被告,但對方擺動身驅掙脫,過程中兩人雙雙倒地,被告起身後又再跑走。及後,王在同僚幫忙下,一起將被告制服在地,惟被告仍舊掙扎。
警員在被告背囊內搜出鐳射筆等
王續道,由於現場多人圍觀起閧,便將被告押返旺角警署,在地下升降機大堂快速搜身,從背囊內格搜出鐳射筆。他繼而以涉嫌管有攻擊性武器拘捕被告,被告最初表示「冇嘢講」,但之後激動叫道:「死黑警,收皮啦!」並再次擺動身體,欲向前走。
王指被告當時被扣著手銬,失平衡傾前跌倒。他扶起被告,見其左額流血,遂找人治理及召救護車。其後,王將被告帶入報案室入面的搜身室,發現他左肩及左邊背部有紅印。
辯方指被告在警署內用硬物打傷 倒地休克
辯方指出,被告原本站在C1出口,見到防暴警才轉身急步走,之後遭警方拉扯背囊而跌倒,再被警棍毆打,所以身上出現紅印;被告只曾擋格警棍,從沒有邊跑邊掙脫。王對以上說法全不同意,否認制服後用警棍施襲,又稱看不到同僚襲擊被告。
辯方續指,被告在警署內不曾罵「死黑警,收皮啦!」他亦非自己不小心跌倒,而是遭人在左前方用硬物打傷左額,更因此倒地休克數秒,之後才被帶入報案室搜身及搜袋。王一一否認,但同意沒有以阻差辦公或拒捕罪名拘捕被告。
辯方表示,王將被告交去報案室後自行補錄拘捕過程,該文件並無被告簽署。王回應當時因被告前額流血,想盡快讓他休息,所以未有給他簽署。
審訊明續。
案件編號:WKCC2284/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