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管私營骨灰龕場草案再闖關 高永文:已納上屆立法會的修正案
撰文:黃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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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屆立法會被醫委會改革草案拖累而拉倒的《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草案》,本屆立法會再次闖關,並於今日(23日)提上大會二讀。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高永文高指,條例旨在透過發牌制度,規管私營骨灰安置所,強調今次提交的條例草案,以先前提交的草案為藍本,並已納入了上屆立法會法案委員提出的各項擬議修正案,草案現交由內務委員會處理。
高永文指,上屆立法會法案委員會審議條例草案時,有委員提出關注,有關修正已納入今次提交的條例草案中。其中包括所有在憲報公告中,指明可在其豁免書有效期內,把修行者的骨灰安放在宗教骨灰塔內的截算前骨灰安置所,須屬《華人廟宇條例》所指的華人廟宇,必須為真正的宗教機構,並同時獲《稅務條例》豁免繳稅的慈善機構。民政事務局會按實際情況,就每間華人廟宇骨灰安置所,定下可安放骨灰的份數,但整體來說不可超過條例草案所定1,000份上限。
另外,為確保在宗教骨灰塔內安放的骨灰,是屬於生前在廟宇居住和侍奉的修行者,有關廟宇須備存有關骨灰所屬先人的資料,包括修行者的名稱、於廟宇內侍奉的年期、去世日期等。廟宇須備存相關文件證明資料冊上的人士為真正修行者。民政事務局會派員實地視察,查看相關記錄和物件。若發現違規情況,將嚴正跟進,甚至考慮透過憲報公告,把違規的廟宇的骨灰安置所從有關名單中剔除。
成立獨立委員會處理反對意見
他又指出,民政事務局會考慮成立一個獨立委員會,處理反對意見,例如個別廟宇骨灰份數上限、違規指控等。委員會成員將包括宗教及其他界別人士,就有關反對個案向民政事務局局長提供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