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推配對方式「科技券」計劃 中小企最多獲資助20萬

撰文:羅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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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科技署今日(21日)宣布,科技券計劃接受申請,有商業登記、且在港有實質業務運作最少一年的中小企均為申請對象。 政府會以2:1的配對方式,向每家合資格的中小企提供累計上限為20萬元的資助,用以購買硬件、軟件及科技服務等項目,但實際的資助款項要項目完成後才能發放。

創新及科技局局長楊偉雄(左)憑一句「真係見過Steve Job」成名,今日回應WannaCry攻擊再爆金句。(資料圖片)

先導形式推行三年 今起接受申請

今年初《財政預算案》中,財政司司長宣布在創新及科技基金撥出五億元成立科技券計劃,以先導形式推行三年,有關計劃今日開始接受申請。

創新及科技局局長楊偉雄表示,中小企佔本港企業總數98%以上。科技券計劃提供誘因,推動中小企善用科技服務及方案,提升營運效率,同時亦為本地科技方案服務提供者締造商機。當局冀透過計劃促使私營機構投資創新科技,以提高生產力及長遠競爭力。

申請成功的中小企,最多累計可獲20萬元資助。(資料圖片)

在科技券計劃下,根據《商業登記條例》登記,並在本港有實質業務運作最少一年的中小企,均可提出申請。政府會以2:1的配對方式,向每家合資格中小企提供累計上限20萬元的資助,有關的中小企須投入不少於項目成本三分之一的資金。項目完成後,政府會向申請企業發放核准資助。

符合以下條件的企業均可提出申請:
1. 根據《商業登記條例》在香港登記
2. 在本港有實質業務運作最少一年,而該業務在提交申請時須與申請項目相關
3. 申請科技券計劃時,在本港僱用少於100人的製造業企業,或在本港僱用少於50人的非製造業企業

科技券計劃提供的資助款項只可用於以下項目:
1. 科技顧問服務
2. 購買、租用或訂購屬於項目必要組成部分的訂製設備/硬件、軟件及科技服務或方案,一般而言,這些設備/硬件/軟件/服務或方案的成本,不應超逾項目成本的50%。
3.項目審計(適用於核准資助額超過五萬港元的項目),惟獲計算入項目總成本的審計費用上限為3,000港元。

考慮到中小企有不同的業務和科技需要,政府建議中小企在檢視其業務運作後,根據自身需要尋找合適的科技顧問公司或供應商,以達至提高生產力或升級轉型的目標,但政府不會設立科技顧問公司或供應商的特定名單。然而,中小企在採購過程中須依從計劃所定的程序(例如報價程序)。

合資格的申請將由科技券計劃委員會予以評審。該委員會由嚴志明教授擔任主席,成員來自工商界、科技界、專業服務界及相關政府部門。科技券計劃現正接受申請。如欲取得更多資料,請瀏覽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