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批申請交津繁複 越南裔照收中文信
撰文:何寶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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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自2011年推出鼓勵就業交通津貼,每月津貼金額600元,社區組織協會批評津貼金額多年來沒有調整,未能追上通脹,又有越南裔女士指已向勞工處表明不諳中文,但處方仍堅持寄中文信件給她,社協聯同十多名基層勞工到立法會申訴部要求放寬申請交津的手續及資格。
來自越南的陳女士,早已向勞工處表明不諳中文,惟處方寄給她的信件卻全是中文,且不助其填表,她只好請求朋友幫忙,「交齊文件後,勞工處又多寄兩封中文信,要求我兩星期內補交,但我也不知是什麼。」
67歲的霍女士的兒子則連續2次申請被拒。因以往她與兒子同住,處方要求霍公開其資產存款,「但我現在再沒有跟兒子住,處方還是要我公開,說我說謊。」不少基層批評,交津資助金額少,但申請手續教關愛基金更繁複,部分零散工難以提供工作證明,未能受惠。
社區組織幹事吳衞東表示,處方審查手續繁複,一人申請住戶申請需提交全部家庭成員資產證明,而處方更試過直接致電僱主,追查受僱情況;而零散工經常轉換僱主,不少僱主嫌麻煩,不肯填寫工作證明,令散工較難申請。
勞工處回覆《香港01》查詢指,今年接獲78,278宗交通津貼申請,如散工人士未能提供工作入息或工作時數證明,可填寫「自僱或散工記錄聲明書」。另外,處方設有傳譯服務,協助少數族裔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