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房委會暫緩發遷出通知書 有經濟困難公屋戶可申請
撰文:張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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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委會今日(22日)宣布,有短暫經濟困難的公屋租戶,若未能及時繳交租金,可向房委會申請暫緩發出遷出通知書。若有關申請獲批,房委會將於2020年11月至2021年3月期間暫緩向該些租戶發出有關通知書。
房委會於今年5月至10月期間,曾對有短暫經濟困難而未能及時交租的租戶,暫緩發出遷出通知書。房委會指因應疫情持續,經濟環境及就業情況繼續受到影響,決定延長有關暫緩發出遷出通知書措施,希望幫助有經濟困難的租戶渡過困境。
此外,房委會一直透過租金援助計劃協助有短暫經濟困難的公屋租戶。在計劃下,合資格的申請人可獲減免一半或四分之一租金,為期兩年。房委會指,會每兩年覆檢租援受助人的資格,以決定是否繼續批出租援。當租援受助人的家庭收入有所改善,或家庭人數有變動時,須主動通知房委會,以作資格覆核。房委回亦會作抽樣調查,以防止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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