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緯汶非禮非華裔女童案 認迷戀6歲女事主 明白社會不能接受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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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少數族裔爭取權益的男子龍緯汶,聲稱對一名非華裔6歲女童產生強烈愛意,不但摸女童私處,又叫女童兄長為裸體的他與女童合照,事件後來被揭發。警方調查後發現龍並拍下一名3歲女童為他手淫的影片。龍今(17日)在區域法院承認非禮等7項罪名,其律師求情時指,龍認為6歲女事主也對他有愛意,更指對方長大後會與他成為情侶,龍至今仍未能放低事主,並稱明白他對X的迷戀不會為社會接受。法官把案件押後至周四判刑。

為弱勢社群服務月入3千

被告龍緯汶(45歲)案發時為南方民主同盟主席,他承認於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17日,在長沙灣李鄭屋邨游泳池更衣室、其辦公室及住所,分別對6歲女童X,及3歲女童Y作出猥褻及非禮行為,並制作及管有兒童色情物品。兩名女童均是非華裔人士。

辯方律師求情指,被告並非註冊社工,但一直為弱勢社群提供服務,包括幫助新移民、南亞裔人士,辦食物銀行等,每月收入只有3000元。

被告龍緯汶的律師求情時透露,他對案中6歲的非華裔女事主有強烈愛意,並覺得對方長大後會與他成情侶。(資料圖片)

否認是孌童癖

律師指,被告自小自幼家貧,但與家人關係融洽,與母親的感情尤其深厚。被告在母親在2016年離世後患上抑鬱,但沒有求醫。其精神科報告顯示,被告為異性戀者,也否認有孌童癖,他曾有3段戀愛經歷,被告均希望女友會與他一同照顧患老人痴呆的病母,惟最終3段感情均無疾而終,被告單身時會召妓解決性需要。

把照顧母親的想法投射在X身上

律師解釋,被告犯案基於對6歲女童X有強烈愛意,因X會陪伴及鼓勵其病母,令病母感到溫暖,被告也覺得X對他有愛意,認為X長大後會與他成為情侶。被告也未能放低X,在還柙時曾畫自己與X的畫作,讓專家作評估,被告潛意識希望伴侶也會照顧其病母,所以將想法投射在X身上,但被告也知對X的迷戀不會為社會接受。

至於對3歲女事主Y的事件,律師解釋,因Y對男性生殖器官感好奇,於是拍打被告下體,做出手淫動作。

被告不時會受托照顧X及其兄姊

控方案情指,被告為關注貧窮問題及少數族裔工作的人士,女童X事發時約6至7歲,女童Y為3歲,被告曾向她們及其家庭提供相關服務。

女童X一家於2015年認識被告,並與被告來往密切,X父母不時會託被告照顧X及其哥哥姐姐,被告會帶三人到辦公室、公園等地方玩耍。

兄長偷拍到被告脫X內褲影私處

2019年3月,X向哥哥投訴被告對她作不當行為,哥哥在2019年4月26日,趁被告帶他與X到辦公室玩耍時,在辦公室廁所內設置電話,結果拍到被告脫下X內褲,看似拍X的私處,案件報警處理。

被告見偷拍片後和盤托出

女童X向警方透露,被告曾在游泳池更衣室脫去褲子,並叫她望其下體;被告更曾在辦公室內摸她私處。被告於2019年5月17日被捕,他起初只承認會照顧X及其哥哥姐姐,警方向他展示X哥哥拍下的片段,他才和盤托出。

明白不能與X發生性行為故拍照欣賞

被告在警誡下表示,他經常照顧X,所以把X當成女朋友,他明白不能與X發生性行為,於是拍攝X的照片欣賞。他直認,在2019年4月26日,X弄髒膝部,在其辦公室廁所脫去褲子,他萌生歪念,拍下一張X穿內褲照片,及一張X的私處照,他晚上看過兩幅照片後刪去。

被告手機內有19張年幼女童裸照

被告及後又認自己曾在游泳池更衣室,讓X看被告的裸體,並叫X哥哥或姐姐幫裸體的他與X拍照,又摸X臀部,另承認多次在住所、辦公室、泳池摸X私處及臀部,並拍X私處。而2019年3月,X坐他大腿玩耍時,他摸X大腿及隔褲摸X私處。

警方調查後,發現另一事主Y。被告承認他曾拍攝Y為他手淫的照片,及一些Y的裸照。警方在被告電話內,發現19幅年幼女童裸照及Y為他手淫的片段。

案件編號:DCCC905/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