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誓風波】挑戰劉小麗宣誓無效 九西落選人士選舉呈請被撤銷

撰文:陳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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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議員劉小麗於今年10月12日在立法會以龜速方式宣讀誓言,劉之後在自己社交網絡上發表「慢讀是要彰顥誓詞的虛妄」,早前遭九西選區落敗的參選人、香港政研會成員關新偉入稟申請選舉呈請,要求法庭宣布劉已喪失議席,並要劉退回申領立法會費用。惟法官區慶祥指關新偉未有按法例要求向法庭交二萬元保證金,且法庭已有其他案處理同樣問題,拒絕讓關補交保證金,並即時撤銷關的申請,並須支付訟費。
這宗挑戰劉小麗的選舉呈請雖被撤銷,但劉仍未完全脫險,她仍面對其他質疑其宣誓有效性的司法覆核案件。

劉小麗今早到高等法院。(江智騫攝)

呈請人到了韓國 未有按時交保證金

案件今早開庭,主審法官區慶祥極不滿地表示,根據《立法會(選舉呈請)條例》第六條,呈請人需於入稟兩天內將呈請文件予答辯人劉小麗和律政司,但呈請一方延遲送遞文件,同時亦未按《立法會條例》的要求,在提出申請後五天內向法庭交2萬元保證金,關新偉於今年11月3日透過律師入稟,但至11月10日才申請延遲交保證金。根據法庭文件顯示,關新偉是由陳曼琪律師行代表。

呈請人的代表大律師黃添偉解釋,呈請人關新偉在11月3日至10日期間不在港,去了韓國,未能到銀行處理保證金,而代表他的事務律師入稟翌日才聯絡大狀索取指示。

呈請人關新偉稱因為到了韓國才遲了交保證金。(余俊亮攝)
新面孔包括陳曼琪。(資料圖片/余俊亮攝)

官指呈請人有律師代表 無理由不知程序

法官不滿解釋,並指今時今日可以用手提電話、電郵和WhatsApp聯絡,呈請人更有律師代表,應知道有關程序,而且呈請一方只提交兩分誓章,卻不按程序在限期前向法庭解釋事件,亦沒有考慮法律後果和程序。

代表呈請人的大律師黃添偉又解釋,答辯人劉小麗在2016年11月3日進行第二次宣誓,因應事件發展而提出訴訟,可是呈請人不在港,因為保安理由,未能聯絡答辯人。

答辯律師指呈請人用錯呈請方法

代表答辯人劉小麗的資深大律師潘熙,亦反對延期交保證金的申請,並指法例上不容許延遲交保證金,更批評呈請人用錯呈請方法,解釋選舉呈請針對選舉的結果,而本案答辯人已當選了,所針對的是她在立法會誓言,非選舉事宜。又指本案的呈請理據,完全依賴司法覆核的結果,不明白為何要同時處理本案。

法官最後拒絕呈請的申請,不批准呈請人延請交保證金的申請,並要付答辯人和律政司今日的訟費。

今早有多名非建制的立法會議員到庭支持劉小麗。(江智騫攝)
高院庭外有持不同意見的示威者衝突,需警員分隔。(余俊亮攝)

今早小麗教室一班支持者,以及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朱凱廸、鄺俊宇等亦有到庭支持劉小麗。

申請人關新偉提司法覆核除針對劉小麗外,入稟的另一位對象是立法會九龍西選區的選舉主任郭偉勳,他在立法會選舉期間確認劉小麗的參選資格,及在2016年9月5日宣布劉當選有效。關新偉要求法庭同時推翻郭的決定。

另外今屆立法會選舉中首位被剝奪參選資格、原打算出戰新界西的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早前向法庭提出選舉呈請,要求推翻選舉結果,案件亦將於今天上午10時同由區慶祥法官處理,預計需時半小時。

案件編號:HCAL 162 & 197/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