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大學生媒體:城大修訂學生紀律守則 禁二次創作改校歌校徽
城市大學學生媒體《城市廣播》在FACEBOOK發文,指城大通過修訂守則,新增一項條款,包括禁止一切破壞大學品牌及形象的行為,例如校歌、校徽或任何其他能代表大學身份的元素,以避免「破壞對大學、顧問委員會、校董會或其成員之聲譽,或為其帶來任何偏見或負面影響」。
帖文中又指,校方早前已向師生發電郵,表示已成立「城大校歌工作小組」,並預計於年底公佈校歌,相信今次改動是為校歌護航,杜絕一切二次創作的空間。
城大回覆查詢時指,教務會於10月28日的會議亦已通過有關修訂。教務會成員亦包括所有院長、系主任、講座教授等一百多個學術人員及署理學生會會長等學生代表,對修訂內容沒有異議。
《城市廣播》引述消息報道,稱校方於10月28日召開教務會,並於會議中通過學生紀律守則(Code of Student Conduct)及學術誠信守則 (Rules on Academic Honesty)的最新修訂,但校方並未有即時向同學公佈。
報道指是次修訂主要新增條款,禁止一切破壞大學品牌及形象的行為,包括未授權使用、修改、損毀及進行二次創作等;大學的品牌及形象,則包括校歌、校徽或任何其他能代表大學身份的元素,以避免「破壞對大學、顧問委員會、校董會或其成員之聲譽,或為其帶來任何偏見或負面影響」。
修改紀律處分 口頭譴責將保留紀錄
此外,校方的紀律處分亦有所修改,列明涉及輕微失當之處分(口頭譴責),將從「不會記錄學生檔案內」改為「保留紀錄直至畢業或退學為止」;而涉及嚴重失當之處分(書面譴責),記錄則將會由「保留直至畢業或退學為止」,改為「最多保留至學生畢業或退學後7年」。
除了學生紀律守則外,校方亦修訂學術誠信守則,新增了對功課抄襲、「請槍」、與其他學生共同完成個人功課等的懲處內容。
學生會幹事會曾要求要求校方擱置
報道指修訂原於10月28日之教務會會議通過後立即生效,惟校方並未通知同學,或更新網站上之學生紀律守則。學生會幹事會周六去信校長郭位及副校長,要求立即擱置修訂,並盡快向全體同學公佈經教務會通過之修訂詳情。直至昨日下午,校方才通過內聯網宣佈該修訂,並更新網站上的守則,將生效日期推遲至今日。
校方:學生會長未有在信函中要求立即「擱置修訂」
城大回覆查詢時指,按城大教務會的決議,學務副校長及學生事務副校長已先後於10月28日及11月1日,透過內聯網向師生公佈有關修訂學術誠信規則及學生紀律守則詳情,兩者分別在11月11日及11月2日起生效。此外,就「城市廣播」指城大署理學生會會長於10月31去函校方的信件中,要求立即「擱置修訂」,城大稱查證後,署理學生會會長在有關信函中,並未作出類似要求,對「城市廣播」作失實指控予以譴責。
城大又指,教務會於10月28日的會議亦已通過有關修訂,教務會成員亦包括所有院長、系主任、講座教授等一百多個學術人員及署理學生會會長等學生代表,對修訂內容沒有異議。而學生紀律委員及學術操守委員會,早前分別提出修訂學生紀律守則及學術誠信規則,以上委員會均有學生代表參與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