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海關搜長沙灣藥房 檢含90%毒甲醇消毒酒精 籲即停用
香港海關今日(12日)搜查長沙灣一間藥房,檢獲三樽懷疑附有虛假成分說明並含有毒甲醇成分的消毒酒精,並拘捕該藥房一名董事。海關呼籲市民馬上停用該款消毒酒精,商戶如有出售,亦應立即下架。
海關早前於長沙灣一間藥房試購一款標示含有95%乙醇並以透明膠樽作銷售的消毒酒精,零售價每樽90元。海關人員隨後把該款消毒酒精的樣本送往政府化驗所進行化驗,以確定其成分及安全性。
含有高達90%甲醇
海關日前接獲化驗結果,顯示該款消毒酒精含有高達90%的甲醇,乙醇含量則只有少於2.7%。根據化驗結果,涉案消毒酒精的乙醇含量與產品說明不符,而且含有毒甲醇成分,涉嫌違反《商品說明條例》及《消費品安全條例》。
巡290個零售點未見同款酒精
海關知悉化驗結果後,今日搜查該藥房,檢獲三支懷疑附有虛假成分說明的消毒酒精,以及拘捕一名48歲藥房男董事。案件仍在調查中。
除搜查涉案藥房外,海關人員亦同時巡查全港各區共290個零售點,暫未有發現該款消毒酒精出售。海關將進一步化驗所檢獲的消毒酒精產品,以確定安全。
海關提醒市民,於購買消毒酒精時應注意,包括留意包裝上的資料說明,包括生產日期及有效日期;避免選擇來歷不明及資料不詳的消毒酒精;以及光顧信譽良好的商戶及有信譽品牌的消毒酒精。
今次試購行動是「守護者」特別執法行動的一部分。行動於今年1月27日開始至今近9個月,其間出動超過6,000人次的海關人員,於全港各區零售點巡查超過3.8萬間次。行動將持續進行。
海關嚴正提醒商戶切勿以誤導性手法銷售商品、售賣附有虛假產地說明的物品,以及售賣不安全消費品。海關如發現有商戶作出任何涉嫌違反相關條例的活動,會立即採取執法行動,有足夠證據會作出檢控。
▼10月2日起重開處所及放寬措施▼
據《商品說明條例》,任何人在營商或業務過程中供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或管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作出售用途,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五年。
根據《消費品安全條例》,任何人如進口、製造或供應未能符合一般安全規定的消費品,即屬違法。違例者首次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十萬元及監禁一年,而其後各次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兩年。
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2545 6182或透過專用舉報罪案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舉報懷疑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或《消費品安全條例》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