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男生認與14歲男網友肛交 曾因性取向受歧視與欺凌 官判感化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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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男學生涉於2年前在網上認識14歲男網友後,相約對方到家中非禮及肛交。他早前承認非禮及與16歲以下男子作出同性肛交共兩罪,報告透露被告中學時因性取向遭歧視及欺凌,暫委裁判官馮念偉今(12日)於粉嶺裁判法院指,法庭需保護年輕、心智未成熟者過早受到同性戀行為的引誘及影響,考慮到案情不算太嚴重,判處感化令18個月。

因性取向遭歧視及欺凌

被告胡俊(22歲)承認於2018年1月19日及2月初在住所非禮男童Y,及與他肛交。

感化報告透露,被告中學時因性傾向而遭歧視及欺凌,他為此案感到後悔,稱會遠離社交媒體;感化官指他已充分反省,並需長時間訓導。

官指非一時衝動

裁判官謂,首項控罪嚴重之處為被告除了脫掉事主衣服外,又為他戴上眼罩,並以手指沾上潤滑劑放入肛門。被告向感化官坦言是事先準備,反映他非一時衝動犯案。若被告沒有上傳相片,案件難以被掲發,不過法庭亦指無證據顯示他在網上主動找男孩。

案件不涉威嚇及暴力

裁判官指,被告認罪、有悔意,案件不涉及威嚇、控制或性暴力,事主身心未有後遺症,兩人年齡差距不算太大。法庭亦留意到無證據顯示被告有戀童癖或心理不平衡,認為屬單一事件,重犯機會不大。基於案情不算同類案件中最嚴重,法庭採納報告建議,判處18個月感化令。

案件編號:WKCC2882/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