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就業第二期|12.5萬僱主獲發補貼 12%首期違諾 需回水1.9億
政府發言人今日(7日)表示,保就業計劃合共向約12.5萬名僱主,批出第二期工資補貼,涉及合共318億,承諾受薪僱員人數約133萬。不過,當中12%,即1.54萬名僱主首期違規,包括未有於6月或7月把補貼全數用於支薪,或實際受薪僱員少於承諾人數。政府向這批僱主取回未有用於支付工資的補貼金額,或有關罰款,涉及金額約1.9億元,相等於第二期三批工資補貼的0.6%。
政府發言人今日表示,「保就業」計劃秘書處已在「保就業」網站公布,首批領取第二期工資補貼的僱主名單。發言人表示,名單涉1.92萬名僱主,涉及約68億元工資補貼,涵蓋今年9月至11月,承諾受薪僱員人數超過27萬。
另外,秘書處已通知第三批逾2.2萬名成功申請「保就業」計劃第二期工資補貼的僱主,涉及工資補貼約131億元及承諾受薪僱員人數近56萬,申請人可登入「保就業」計劃查詢網頁查察申請結果。如申請人接受結果,需在通知發出起計兩天內,透過查詢網頁確認,以便秘書處安排盡早發放工資補貼。
目前為至,「保就業」計劃合共向約12.5萬名僱主批出第二期工資補貼,涉及合共318億元工資補貼,承諾受薪僱員人數約133萬名。
不過,在獲批第二期工資補貼的約12.5萬名僱主中,約1.54萬名僱主(12%)未能履行首期的1或2項承諾,即未有於6月或7月,把補貼全數用於支付僱員工資,或在相關月份有支薪的僱員人數,少於今年3月的僱員總數。
政府補充,違規僱主中約95%,即1.47萬名在6月或7月實際受薪僱員少於其承諾人數,但當中76%,即約1.18萬名僱主只減少1至2名僱員。政府需要向這批僱主取回未有用於支付工資的補貼金額及/或有關罰款,涉及金額約1.9億元,相等於第二期三批工資補貼的0.6%,款項會在向相關僱主發放第二期補貼時直接扣除
▼10月2日起重開處所及放寬措施▼
秘書處又指,已完成處理近80%計劃第二期僱主的申請,並繼續處理餘下約3.6萬份申請。此外,秘書處已合共向約8,100名合資格自僱人士批出7,500元一筆過資助,涉及資助額約6,100萬元。
發言人重申,若秘書處認為獲批第二期工資補貼的僱主於該補貼期,即今年9月至11月內,裁減其公司的僱員數目的幅度龐大,而該僱主又未能證明、並使秘書處信納其有意聘請僱員以取代被裁減的僱員,或未能提供合理解釋,政府有權取回該第二期的全數或部分已發放的工資補貼。
工會促公開違規僱主名單
工聯會理事長黃國表示,在第二批獲發津貼的僱主中,多達1.54萬個違諾,比例不算低,促政府增加透明度,公布違規僱主的名單,「工友都可以知道返。」他又認為,計劃涉及數百億,政府僅收回1.9億元,「所謂罰則其實只係收返金額」,欠缺阻嚇力。
職工盟總幹事蒙兆達則形容,違規比率驚人,「每10個僱主就有1個違規」,反映計劃本身存在漏洞,亦惠及不了打工仔。他指政府常強調計劃依靠民間監察,「如果收收埋埋,叫工人點樣監察?工人連知情權都無」,促政府公開違規僱主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