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改傳媒定義 目前已向新聞處登記媒體僅205間 網媒佔少數

撰文:鄭秋玲 黃詠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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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公布將會修訂《警察通例》下「傳媒代表」的定義,刪去及不承認記協證或攝記協證,新分為兩種類,包括是政府新聞處新聞發布系統(GNMIS)的已登記機構;或「國際認可及知名」的非本地機構。據該系統最新名單,共有205間登記機構。
有新興網媒表示,雖然網媒規模不及「大台」,但認為在大型活動中,網媒記者可以補足更多新聞畫面,又指前線記者全部持記協記者證或學生記者證,料警方正式修訂定義後,網媒記者更難採訪,甚至面對被捕風險。
警方消息表示,修訂後不影響傳媒在公眾地方採訪活動,主要是涉及封鎖線安排,未來會讓名單內的傳媒,可進入封鎖區內採訪;修訂也與限聚令無直接關連,目前需屬受僱在場工作,才符合限聚令下「在工作地點為工作而進行的羣組聚集」豁免條款,無受薪義務工作不符法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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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截至今日(22日)政府新聞處新聞發布系統(GNMIS)的已登記機構共有205間。據名單,大部份在反修例運動期間成立的網媒,均未有登記,目前在列、較著名的只有香城公民媒體、癲狗日報等。名單上亦只有一間學生媒體《新傳網》,為樹仁大學新聞與傳播學系出品。多間建制網媒亦有登記,如《幫港出聲》、《HKG報》、《港人港地》等。

至於國際媒體,較著名如法新社、美聯社、彭博通訊社、金融時報、亦在名單內。名單內亦有多間內地媒體,如中央電視台、環球時報、人民日報、人民網、澎湃新聞等。

目前要向新聞處登記為識別作為真正大眾新聞傳媒機構的純網媒,必須符合以下要求:
   
  (一)提交在申請前三個月內定期於網上報道新聞的證明;
  (二)每星期最少五日更新其新聞平台;
  (三)最少有一名編輯和一名記者;及
  (四)根據《本地報刊註冊條例》(香港法例第268章)註冊。

政府新聞處:登記是作登入發布系統

被問到有無向警方提供意見及參與決定,政府新聞處回覆《香港01》查詢表示,政府新聞處一直與警方就記者在公眾活動的採訪工作保持聯絡。 政府新聞處已向警方說明,政府新聞處新聞發布系統,「是向傳媒提供政府新聞稿、廣播、圖片及短片的綜合網上平台,並讓新聞發布系統登記用戶可透過系統接收政府新聞處和各政府決策局/部門發出的採訪通知。」

政府新聞處新聞發布系統登記機構名單(截至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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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曾被要求出示僱傭合約

丘品新聞總編輯劉瑞欣接受《香港01》查詢時指,對警方做法感失望,認為阻礙新聞自由。劉瑞欣指,新聞部有十多位記者,另外亦有聘請自由身記者,前線採訪、實習記者全部持記協記者證、學生記者證。

丘品新聞在去年11月11日「大三罷」中,在西灣河拍攝到警員向一名示威者開真槍並擊中身體。她認為,雖然網媒規模不及「大台」,「但我哋落到場都係做記者嘅嘢......多一個記者就多一份真相,多一個角度。」她又指警方近月屢次阻撓記者工作,曾有丘品記者在採訪現場被截查,被要求出示僱傭合約才獲放行。

她預料,網媒記者未來採訪難度更高,擔心除遭到票控外,最壞情況更會被捕,「打一份正經嘅工,都要面臨被票控、被拘捕,呢個事係好荒謬。」對於以後會否繼續參與衝突採訪,劉指現時尚未知實際情況,「未知個罰則、後果係點,暫時會照正常採訪」,內部會再作調整,認為警方有責任交代清楚後果、罰則。

加山傳播:應任何人皆可做記者

網媒加山傳播創辦人胡戩亦批評,警方做法不合理,並明顯針對網媒,認為在自由社會下,應任何人皆可做記者。他指,媒體未來會繼續參與反修例示威採訪,「一定要照去,我哋係一間主要報道香港新聞嘅媒體,香港發生嘅事無可能唔報」,亦有計劃向政府新聞處提出登記申請。

另外,逾30間網媒傍晚發出聯署信反對,包括啤梨晚報、社區前線媒體、全民記者等,指「任何形式的篩選」都是在破壞新聞自由,並認為現今互聯網年代,「把網絡傳媒拒諸門外是等同把香港倒退回數十年前還沒有互聯網的落後年代、把行之有效的溝通渠道刪除」,明言會繼續採訪。

警方消息:修訂主要涉及封鎖線採訪安排

警方消息表示,以政府新聞處新聞發布系統(GNMIS)作為分辨記者依據,是「客觀標準」,正如現時政府記者會只限名單上的傳媒代表出席;該名單由第三方確定,而非警方訂定。消息人士認為,有關傳媒的記者多是記者協會或攝影記者協會成員,故取消認可該兩機構的記者證,影響不大。

消息人士直言,過去一年來常在大型活動中,不少人都聲稱是記者,包括有學生記者、公民記者等,在場警員難以全部協調,很多人也未能出示記者證。修訂後並不影響在公眾地方採訪活動,主要是涉及封鎖線安排,未來會讓名單內的傳媒,可進入封鎖區內採訪。

消息人士又指,修訂與限聚令無直接關連。限聚令豁免「在工作地點為工作而進行的羣組聚集」,因此如屬受僱在場工作,就符合豁免條件;無受薪義務工作,未有保險等保障,因此不符法例要求。所以如屬自由身記者能出示受聘工作,在大型行動中,即使不屬GNMIS名單上的傳媒,也不會視作違反限聚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