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食環署嚴查食肆防疫 7店因食客超額或違口罩令遭檢控
撰文:李恩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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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環境衞生署今日(11日)巡查了725間餐飲業務處所,並檢控了7名處所負責人,主要因餐桌之間距離未符合有關規定、顧客數目超過通常座位數目的一半,或處所內人士未有在飲食以外時間佩戴口罩。
食環署提醒食物業經營者及從業員,須嚴格遵從《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規例》)的指示,以減低新冠肺炎病毒病在食肆傳播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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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環署表示,今日加派人員巡查全港各區食物業處所,確保有關處所的經營者及從業員嚴格遵從規例要求,並符合規例的規定及限制。由今日凌晨起至下午3時,食環署共巡查了725間餐飲業務處所,以及向7名處所負責人展開提出檢控的法律程序,主要關乎餐桌之間距離未符合有關規定、顧客數目超過通常座位數目的一半,或處所內人士未有在飲食以外時間佩戴口罩。
根據《規例》,食物業處所持牌人和經營者必須嚴格遵從並符合一系列的規定及限制。違反規定及限制者,最高可被罰款50,000元及監禁6個月。
食環署強烈呼籲食物業負責人及從業員,必須同心協力及持之以恆地遵守預防及控制疾病的相關規例,以保障員工、顧客及市民大眾的安全。食環署會繼續加強巡查,對罔顧有關預防及控制疾病及環境衞生法例和食物安全的人士採取嚴厲的執法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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