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文員被指推警心口被控襲警 官看事發片段後說:大家都激動咗
男女文員涉去年修例運動中在大圍港鐵站襲警案續審,另一被襲警員稱,當時著男被告及其女友離開,卻遭男被告打了心口一下;辯方卻指警員未叫二人離開,便大力推男被告的女友,更在庭上播放事發片段。裁判官看直言:「大家都激動咗,你(警員)推個女仔喺無必要,被告推你又無必要。」
女被告盧錦玲(42歲)及男被告利尚寯(32歲)均報稱任職文員。兩人各被控一項襲警罪,指他們去年9月1日在大圍港鐵站A出口外,分別襲擊警員A及警員B。案發當天有網民發起「和你飛2.0」機場反修例活動,惟最終發展成多區衝突,包括案發的大圍港鐵站。
警員稱當時有人大叫警察濫捕
警員B稱,他當日抵達現場時,見到同袍正制服女被告,他亦看到一對男女非常接近其同袍,該些人在叫「警察濫捕」。他為保障同袍安全,上前隔開該對男女,並叫他們離去,又曾張開雙手示意他們離開,惟他們沒有理會,男子更用前臂打了他胸口一下,他感到痛楚,事後發現胸口觸痛及現紅斑。襲擊他的男子正是本案男被告。
辯方指警員曾推男被告女友
辯方指,B當時未曾叫人離開,一開始便大力推男被告的女友,男被告曾說:「做乜搞我女朋友。」B堅稱曾叫二人離開,但忘記男被告是否說過該話。辯方繼而在庭上播放涉及事主B的片段,片段播放完畢後,署理主任裁判官溫紹明隨即質疑,片中未拍攝到B曾與男被告及其女友進行任何對話,也沒張手示意他們離開。
溫官稱雙方互推無必要
B看過片段後,承認在片中聽到男被告曾說:「做乜搞佢。」溫官則說:「大家都激動咗,你推個女仔喺無必要,被告推你又無必要,大家幾十人坐喺度就喺聽啲無必要嘅嘢,好彩有影像啫。」
輔警認光線充足下開電筒
另外,輔警李建昌供稱事發時在光線充足下也開著電筒,溫官在他作供完畢後也有感而發說:「現場咁光,諗唔到點解要用咁光嘅電筒,鐳射筆都可以傷到眼,我諗唔到除左令人影唔到有咩作用。」
案件編號:STCC406/2020